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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8/2006

    幸福的VODKA——男人味的酒

        一天,我在朋友家看了一部中国电影《苏州河》,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贯穿情节的伏特加——来自东欧,显得很别致,透明的酒里泡着针尖样的牛草。一个字形容:“酷”。

          伏特加!不由分说,当晚拉着好友议论不休。

          伏特加的历史,围绕她的故事。与伏特加休戚相关的争斗,戈尔巴乔夫三禁伏特加以失败告终……我甚至幻想,站在冰天雪地的西伯利亚平原,迎着狂风将伏特加一饮而尽。若是不喝上一口纯正的伏特加,这个执着的念头定会让我寝食难安。

          朋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几天后,他神秘的送我一份礼物——五粮液酷派VODKA

          神秘吗?看着我好奇的眼神,朋友说,这可是绝对地道的伏特加。看把你馋的,小样!好不容易托朋友带的。酷派伏特加?我两眼一亮,喝!喝个痛快!

          我期待用俄罗斯男人特有的方式喝VODKA:永远不要勾兑、永远不用佐食、永远的随时随地……他们觉得,VODKA,是世界上唯一比水更珍贵的液体。

          于是,朋友将整瓶VODKA放进冰箱,等待,再等待。终于,他将VODKA倒进冰杯中,拿在手里的时候,透明的近乎纯净的情绪就已经弥漫开来。

          我虔诚的闭上眼睛,用一种最惬意的姿态,一饮而尽。

          不急着争开眼睛,而是细细品位:辛辣无比的VODKA入口后,辣味全失,一种淡淡的甜味回味舌尖、喉头。接着,一股热流随之而下,热流中再才腾起那种辛辣,淡甜之中透着一股火辣,很男人啊。

          一条冰线穿透内脏直抵腹部,再腾起一股小火狂飙回喉头……如此反复,每天细胞都透着凉气,把一丝丝热气飘散出去,全身时而绷得很紧,时而舒展开。脑子里云里雾里的,无数封存的记忆迫不及待的喷薄而出,每个片段都那么清晰、触手可及。

          我的酷派VODKA第一次,竟然哭了。

          因为,待到伏特加的烈焰燃尽,所有的挣扎、兴奋、刺激、快感在体内飘荡后,还有一种情绪意想不到——是幸福。

          朋友说的对,伏特加,是真正的男人喝的酒。

          酷派VODKA,幸福的酒。

    12/13/2005

    醉在千里之外

    接过李白的酒杯,寻找散落在人世的月影,对影成三人的豪情遍布天涯海角,似三月的蒲公英飘飘洒洒韵满天下。“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几千年前的曹操将他的儒雅与风情灌注其中。“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飞杯疾书,吓退蛮夷的李白最终飞身投进了一酹明月的江水,身后留下多少千古绝唱。

    很想真真切切地醉一回,舞一回,唱一回。总是想象出三峡,入湖北,游洞庭,登庐山,下扬州,走中原,访东鲁,进山西……,仗剑行四方的诗人该有多么的豪迈,斗酒诗百篇的美名从何而来。我在历史的缝隙里一遍遍搜寻我的疑问,多少文人墨客和英雄豪杰不因酒而醉,却让我领悟到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最高境界。

    “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陶渊明手抚素琴没有一根琴弦,嵇康无酒却“手解五弦,目送归鸿。”刑场大笑,不惜“夕阳在天,人影在地。”诗人之醉,诗句震惊历史,生命之醉,血泪飞溅。这些已然消逝,我更不能因此背上沉重的十字架,我的生活本来就不是。

    为生命的灿烂喝彩,为心灵的融合欢呼。无酒无杯,心早已沉醉,沉醉于荧屏前的温暖,沉醉于梦幻般的爱恋,像月光下的温柔细细抚摩,像苇花里的思绪缠绵不休。“沧浪之水清,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可以濯我足。”屈原与渔夫的对话你可记得。没有礼赞,没有嘲讽,没有恋慕,也没有悲悯,犹如匆匆过客只是彻悟到了什么。我们是过客,我们是归人,相逢在虚幻的世界里,做着王子公主般的美梦,吟着千古知音般的绝唱,不停地寻找,不断地思考。断不要“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的郁闷与忧愁,宁愿拥有“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恃才放旷,还有“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一掷千金。

    身在一室,心交寰宇。素不相识,呼朋引伴。江南的瘦,大漠的狂,山野的素,水畔的羞……装点了我的文字,装饰了你的梦。“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喝,醉醺醺的你,醉醺醺的我,继续举杯狂饮。不必等待“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也不必发出“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的慨叹。

    笑在阳光下,歌在白云中,黄河长江为我添杯,千山万壑与我作陪,两袖清风出门去,一腔柔情抱满怀。杯中的世界,酒里的天下,映得蓝颜格外娇,照得知己如此俊。

    醉意里的思考似一支锋利的箭穿透束缚与遗憾,我想到了萨特与波伏瓦。一对思想交融的情侣,不是举案齐眉的夫妻。生前各有天地,死后合葬一墓。相知相爱50年,著作等身,人生多姿多彩。如何理解他们的爱情以及《第二性》里的一句话:“一对幸福的男女在爱情中认识了自己,置天地和时间于不顾,他们自我满足,他们实现绝对。”波伏瓦是这样回答女友的提问的:“至于《第二性》的引文,并不直接涉及萨特和我的问题。我从我们的爱情里获得启发,而源自幸福爱情的绝对感,幸好是普天之下都能实现的事情。两个深深相爱的人热爱生活,是无任何别的理由。纵然岁月流逝,真正的爱情能始终保持,会赋予生活全部的意义,全部存在的理由。”

    不想学诗人的清高,举杯清和寡唱。只想醉里飞歌,恣肆汪洋,无论千里万里。 

    12/6/2005

    红酒,我的蓝颜

    我总是很喜欢在一种较为幽暗的灯光下品味一杯红酒,这样的灯光柔和而虚幻,却莫名中多了一分独特的透彻。笼罩在如诗般的灯光下,取一只有着修长下肢,却腆着一个很不谐调的大圆肚的高脚杯,那杯子看上去憨厚而可爱,让你不得不暗暗在手上加了小心,生怕一不小心脱手伤了它。初开瓶的红酒对人总有强烈的诱惑力,不用傻傻的将鼻子贴过去嗅,只是轻轻拔去木塞,摄人魂魄的酒香便迫不及待的从瓶口飘出来,随着缓缓流动的空气径直钻进你的鼻孔,沁人心脾。

    当那色彩浓艳的酒液顺着杯壁瀑布般倾泄入杯中,恰似水晶的杯底仿佛有一朵瑰丽的花在瞬间绽放。此时缓缓转动酒杯,黛青色的灯光犹如千万缕柔韧而飘逸的蚕丝,一丝丝飘过来覆在晶莹的高脚杯上,玫瑰红的酒液吸收了灯影的灵动,似乎渐渐融化在清冷的玻璃中,一点点渗透、蔓延,仿佛杯壁里生出的无数透明而纤细的血管,那血管一点点延伸扩散,血液流经的地方隐约中泛出几点班驳的华彩,犹如星辉。注入了血液的杯子仿佛瞬间有了生命,每一个纤维都散发着通透灵性,灯影闪烁间,一缕幽蓝色的光转瞬滑过,在圆润的杯沿凝结出一圈凄美的晶莹,仿佛冰挂。

    红酒似乎冥冥中就有着万种的风情,那是一种由骨髓散发出来的气质,笃定而迷人。它高雅而华贵,却没有远隐尘世的孑孓与拒人于千里的决绝;它艳丽而妩媚,却不带丝毫凡俗与轻浮;它香醇而热烈,却不显浓重与唐突。它是我的贴心情人,我的蓝颜知己,和它的交流没有丝毫语言的羁绊,只需一个对视,它便悄无声息的潜入我的心,用那如水的柔情滋润着我体内的每个细胞。

    初尝红酒是在一个朋友Party上,或许是因为Party上都是一些圈子里的熟人,所以大家都显得非常尽兴,就连一向滴酒不沾的我也鬼使神差的被一瓶玛思卡都甜点酒(Torres Muscatel Oro)深深吸引了,这种产自西班牙的甜点酒有着十分精美的包装,樱桃红的酒液透过晶莹剔透的玻璃瓶壁显得异常醇美诱人,而修长的瓶身上尽显华贵典雅的金色酒标则成了点睛之笔,潜移默化中添了几分古老欧洲的神韵。酿造玛思卡都甜点酒(Torres Muscatel Oro)的葡萄虽然产于气候干燥,土地贫瘠的地区,但却有着出人预料的浓郁果香。倒入高脚杯的玛思卡都甜点酒(Torres Muscatel Oro)刹时变成琥珀色,轻摇酒液,杯内绽开层层波纹,犹如婴儿皮肤般细腻,而散发着迷人橘子花和蜂蜜甘甜的酒香仿佛生出了翅膀,在房间里不可遏止的飞舞开来。

    第一次的美好感觉似乎总会随着时间的过滤而愈显完美。当那弥散着幽香的酒液滑入口腔,在舌齿间徘徊,那绵软甜香的口感仿佛一个深情而持久的热吻,它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撩拨着我的味蕾和神经,犹如一个美丽的幽灵无声无息的潜入我的骨髓,流入血液,在心底氤氲出一股暖流,缓缓升腾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是一种别致而美妙的感觉,像年少时与初恋情人触电般的邂逅。从那一刻起,我知道今生注定要爱上这迷人的红酒情人。

    我与红酒的恋情甜蜜而持久,你必须平等的和它相处,永远不要试图凌驾或控制,它灵魂里有着一种法兰西式自由天性,做为情人它可以给你无比的爱与体贴,但却绝不会失去自我。诞生于法兰西的它有着同那个国度一样的气质,洒脱而雅致。法国无疑是个很有灵性的国度,那里不仅有着世界上最多种类的葡萄酒,而且无数闻名世界的品牌也都是从那里孕育出的。无论是波尔多(Bordeaux),阿尔萨斯(Alsace)、布跟地(Burgundy),还是香摈(Champagne)、罗瓦河河谷(Lorre Valley)、阿隆谷地(Cotes Duphone)都可以产出高品质的葡萄美酒,那里的气候温和,土壤肥沃且含有丰富的铁质,是最适合葡萄生长的地方。

    舞蹈在杯中的红酒是真正的天使,它身姿绰约,眼波流转,仿佛一个红色的精灵。色彩之于红酒正如眼眸之于美人。品红酒自然不能忽视它的颜色。未品其味,先观其色。优质的红酒酒色纯正、质感细腻,色泽一般随年份增长而更加丰浓浑厚。正像一位男子随着岁月的不断流转,经历了世事沧桑,积淀了涵韵。虽然少了一分豆蔻年华的羞涩与热烈,却多了一分成熟的风韵和耐人寻味的内涵。记得有一次在朋友家的酒柜里见到一瓶1994年的玛歌(Margaux)。一直很喜欢这种质感细腻的玛歌(Margaux)紫红色葡萄酒,它的酒色不但异常饱满,而且可以随着光线的明暗变化呈现不同的色彩,曼妙无穷。无论是胭脂红、玫瑰紫还是湖蓝色都显得浑厚而晶莹。虽然心里知道这瓶陈年玛歌(Margaux)绝对是朋友的掌上明珠,但在体内耍坏细胞的教唆下,还是当即向朋友提出午餐时要拿它下饭,脸上自然是一副不知其价值的懵懂天真表情,于是眼看着朋友的脸色从黄到白,再由白转红,那架势简直套上演出服就可以直接到儿童剧里扮演太阳公公了。而一边的我早已笑得东倒西歪、差点一命呜呼。说实话,当时真想问他是不是学过变脸。

    吸收了人类睿智和日月精华的红酒有着无比的灵性。灯光下那轻轻摇荡的液体在透明的杯中泛起一圈圈细腻的旋涡,仿佛一枚正在融化的红宝石,美得让人眩晕。面对上天如此的馈赠,如果不识风情,如梁山好汉般操一只海碗,漫灌农田似的满了,随后解开衣襟仰头一通狂饮,往往是喝一半洒一半,且不说是否杀了风景,单是看到胸那前一面“血染的风采”也足以上人头皮发麻了。如此看来品红酒是不能过于豪放的,可如果像喝工夫茶似的,选一套考究的紫砂或陶瓷茶盅,用托盘盛着一路诚惶诚恐的举到桌前,盘膝而坐,待气定神闲之后,轻压,稳斟,缓提,一阵忙活将面前若干小盅一一斟满,随后捏起小盅一品一咂嘴的饮上几个时辰,恐怕连那些早就化成白骨的西多会(Cistercians)教士也会从坟墓里跳出来和你急。

    品酒不仅仅是一种鉴赏,更是一种人与酒的交流,所谓“我观青山多妩媚,青山观我也如是。”与世间女子一般,红酒只会对它的知己坦露自己所有的风情和美丽。高脚杯是红酒不可或缺的绝妙伴侣。它通透而高雅,不但可以淋漓尽致的突显红酒的艳丽色泽,更可以和红酒高贵的气质相得益彰。我不会为了美观一味追求苗条纤细的杯子,反而经常会选择杯口大一些的高脚杯,杯口大可以更好的促进红酒和空气的接触,使得浓郁的酒香更容易飘散出来。我想没有比在读一本喜爱的书时,嗅着隐隐随风飘来的红酒清香而惬意的事了。

    红酒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完美,仿佛一枚纯澈的钻石,每一个侧面都可以散发出七彩的光泽。难怪世界上有很多真正懂得红酒的人,都把它当作自己的无价之宝。它有一种人性的温和,不会一味的谄媚迎合,也不会生硬的接纳。它懂得给予慰藉,也有让人怜爱的娇柔。它是当之无愧的蓝颜知己,也是独立而自由的伟岸男人。面对这样的尤物你又怎能心如止水。

    爱红酒,不仅仅爱它曼妙而多变的味道,更爱它纯美而雅致的神韵。它的美丽有一种穿越永恒的能量,可以融化坚冰,给你温暖心底的慰藉;它的甘醇可以让你感受飞翔般的自由和美妙。和它的交流容不得你有半点的急功近利,只要你付出充足的耐心,用心去呵护它,你一定可以收获它如水的柔情,只要你用心去体会它解读它,你便可以拥有这个美丽忠诚的红酒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