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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2006 给生病找个理由人在心情脆弱的时候,抵抗力会变得很差,容易生病,并且会病的不轻。 所以我生病了,并且病的还不轻。 这病大概从十几天前就开始了,只是自己根本没有放心上。先是无端的疲惫,即便是提前二小时入睡第二天起来仍然是浑身乏力;接下来是时不时莫名的发冷。上班的时候坐车里,手脚发软,有点闷想吐,还出冷汗,脸色发白,没一会儿就有种心发慌没抓没落死去活来的感觉。立即决定天大的事也不办了,下车打道回府。可奇怪,到了地面上精气神又回来了。下午那种死去活来的感觉又出现了,无论如何不敢再耽误直奔医院。急诊。检查结果一出来,医生坚决不让走:“你不打吊针把病压下去,发展严重了可不好治了。 恭敬不如从命,几瓶液体输完已晚十点。当然这仅仅是治疗的开始。接下来每天一次的点滴再加上口服药,给折磨个半死。 医生开的药极苦,味道也不好闻。从小就怕吃药,这次更甚。每天三次,几种药每次加起来要吃12颗,我吃掉他们要花掉我半个小时的时间,太难受了,太恶心了……吞1颗药干呕1次,吞12颗药干呕12次。我每天要吞下36颗药,也就意味着我每天要干呕36次以上。 我觉得我肯定受到了恶人的诅咒,让我把这些年挣的钱都花到治病上了。否则的话,这些事绝对解释不通。LJ也劝我赶紧到石经寺烧香。别看LJ平时神经质,骨子里还是个善良女子。回到家她还给我发了条信息,鼓励我一定要坚强和自信,这使我深受感动。 老鸭的想法跟LJ不太一样,她说我这次生病前就有征兆,先是家里走廊的灯泡灭了,接着花也莫名其妙地蔫了。这些征兆本应变成预感,可惜没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此外,老鸭还记得我过去嫌她脸黄,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她碘酒脸。言外之意,我现在生病完全是报应。 还有,老鸭认为我的小说《病入膏肓》写坏了,自从开始写这本书后,我基本上就没消停过。可老鸭忘了,我还写过《健康是福》呢,可见我注定没这个命。 老鸭还总结出一些征兆,在我看来极不靠谱。一天睡醒后,我的嘴突然张不开了。老鸭听说后十分害怕。但我心里清楚,这是因为我头天夜里吃花生米吃的。还有一次我们去御善宫吃饭,下了车,正好有一个黑色的风筝飞在我们的头顶。老鸭觉得不太吉利,那顿饭没吃就回家了。 说到征兆,老鸭还想起一件事。有一天夜里刮大风,把我家阳台一块玻璃刮碎了。后来也没及时装上。老鸭认为,病魔很可能就是从那扇破窗户进的屋子。 与这些可怕的征兆想比,我的想法则比较朴素。我认为我之所以生病,完全是陪老鸭逛商店累的。她总是逛完了这家逛那家,转完了这层转那层。我连累带气,身体自然也就垮了。于是便浑身无力,贴着墙走路。于是吃什么都不香,喝一杯酒也顶得慌。于是便连续低烧,小便赤黄。 说到小便赤黄,还有一个笑话。入院那天,在跟医生介绍病情时,老鸭反映我的大便也是黄色的。我在旁边听了一愣,竟忘了正常的大便应该是哪种颜色。 11/19/2006 读书的时光读书时光,总是悠闲如黄昏河畔轻柔的凉风,宁静似子夜星空皎洁的月牙,灵动若凌晨草尖清澈的露珠。书,是随时随地可读的,可也只在悠闲的时间、宁静的心情、灵动的思绪里,才能慢慢咀嚼、细细品味读书的味道。 闲适午后,清风卷帘,淡茶一盏,墨香一缕,是能在文字的柔软里任感怀自由驰骋。寂寥深夜,月华似水,总适于在莫名的无眠后让时间无声流淌。无人打扰,身上是不牵绊的宽松衣物,在最慵懒的姿势里皱成怀旧的调子,地板上的垫子,床上的毯子,宠溺着书页间细微的摩擦声,这样满足的奢侈,是因了不用顾及优雅与否的形象,让属于自己的时间浸满了自由的灵气,放松的随意。 指尖掠过光滑的纸张,薄薄的,手指与纸张之间的触感有着柔韧的弹性,以及不会太清脆亦不低哑的略涩的轻轻声响,质地粗糙的书没有这样的味道。且印刷的色泽是要纯正明亮,程度是我能用我对色彩的所有感悟来形容它的定义,封面、版式、设计也会有决定我能否爱上它的重要。书和裙子一样,一见钟情是我感情的一种定式。 从童年时在父亲书房里偷看的半白话文小说,到少女时代不远千里在旧书摊上抱回的名著,曾经热情近乎贪婪的读书时光在淡淡泛黄的岁月里变得飘忽起来。而年岁逐增,读的书却好似越来越浅了。是害怕沉重的情节尖利地剖白出叵测人性,或是不能承受那些靠近真理的言语如此不留余地地直击灵魂的脆弱,还是忘了怎样用最纯净的心去感悟每丝每毫里看似无意的酝酿,抑或仅仅是因为淡了激情,疲乏了求知的欲望,只把书页的舞台当作了休憩的躺椅。看着那些孤独的思想在书页里蒙尘,我竟没有勇气去唤醒它们的寂寞。可还是容易沉迷,为之有激情的迸发,为之有落泪的黯然,为之有掩卷的深思,为之有辗转的迷惑。可又不能真正地沉迷下去,看见自己似水面的一枚叶,浮浮沉沉,涉猎的稀薄,思考的浮浅,使得水中的世界于我而言终是遥遥之远。 书上把爱读书的女人称作“书女”,其内含的褒义和“淑女”不可同日而语。真真的是仰视她们,爱书的女子必然是能耐寂寞的女子,必然是在众生芸芸、红尘滚滚中有着不随俗波的清流气质,睿智通达,又婉约优柔。而看自己的书们散乱堆积,无序丢置,居然也生不起惭愧来,且用“随手拈来的乐趣”来自嘲罢。有许多读过的文字,在某个角落里静静地等待某一天再被轻轻拾起,她们知道,每一次接触,都会给读书的人不同的感受,别样的领悟。那么,是时间还是书在悄然波动着人的思想呢? 有时,也会模糊着在书中到底得到了什么,不可否认的是,在读书的时光里,我们完成了成长的步序,在成长的历程中,读书影响了我们的生活。而成熟,还得在书外的世界。11/14/2006 提拉米苏样的女子认识一个女孩子,着迷提拉米苏,喜欢熏衣草。 她说,喜欢提拉米苏,是因为喜欢它入口的感觉,香甜的点心突然有了一丝丝感伤的感觉,爱情也一样,甜蜜中却透露着悲伤……每每去餐厅吃饭,甜品必要提拉米苏,总觉得吃提拉米苏,是对身心的极大纵容,口恋腔舌齿间迷死了那种腻滑香甜,它不华丽却相当精致,每一口咬下去就象在享受爱情带来的愉悦和疼痛。反复的刺激着自己的神经,痛得彻彻底底却还傻傻的依赖……。 她说,喜欢熏衣草,是因为它简单而不骄纵,一种淡雅不做作的植物,我喜欢黑,神秘低调得让人窒息的颜色;我喜欢王菲,一个我行我素的女人;我喜欢我,一个唯美的小怪物! 我希望有机会能送她一束“熏衣草”,和她一起品位“提拉米苏”,一起去沉静,一起去感动“PICK ME UP”,一起去体会。就那么淡淡地听着“琵琶语”,晃晃的柔和的光、桌上插一束熏衣草。整个一黑白两色的格调,都是她喜欢的。 她的文字里记载了她的爱情,她的感动……很有感染力,很少有女孩子像她那样好的文笔,我觉得她真该是个作家。“小资”的格调!她说过:“爱到飞蛾扑火,其实是种堕落”。先不去探究这句话的是与否,对与错。就光看这字里行间所隐喻的内心的种种情愫,就知道,这个女孩是个有故事的人!只有曾经经历过,歇斯底里过,痛过,哭过,爱过,恨过才能如此见血的在冰冷的键盘上敲出这句子。 有时候感觉自己能很真实地用文字来宣泄自己内心的种种“欲望”,看到她的随笔,说真的,相比之下才觉得那么苍白。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码出来的都是一份感动。感动着别人,也感动着她自己。就似悦耳的轻吟滑过耳畔,如习习微风般不仅仅是拂过你的面庞,更让人感觉到一个如水般精灵一样的女子,那么真实地站在你的面前,向你招手,向你微笑。怪不得她会叫自己:妖一样的女子!呵呵,她是有那么一种魔力,“蛊惑”着别人,至少有我已经沉浸。 生活中,自己能力范围内能帮到她的地方都不遗余力地去帮助她。不求别的!甚者,如果她对我说谢谢那刻都想好了说辞:“没什么,我欠你的……”!然后一个灿然地笑,背过身去。因为,她是我人生旅途中最美丽的风景。 感谢生命,我还年轻!感谢还有这样的地方,可以记下点点滴滴来自她们给予我的感动。 10/27/2006 爱的最高境界我问佛∶为何不给所有女子羞花闭月容颜? 佛曰∶那只是昙花一现,用来蒙蔽世俗的眼,没有什么美可以抵过一颗纯净仁爱的心,我把它赐给每一个女子,可有人让她蒙上了灰。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么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既遗憾,没有遗憾,给你再多幸福也不会体会快乐。 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多数带着这种残缺度过一生,只因与能使它圆满的另一半相遇时,不是疏忽错过就是已失去拥有它的资格。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我问佛∶如何才能如你般睿智? 佛曰∶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我也曾如你般天真。 我问佛:为什么越是深爱的人就越容易吵架? 佛曰:爱的越多,所期望的越多,失望的越多,从而吵架越多,所谓至道无难,惟嫌简择。 我问佛:此话怎讲? 佛曰:由分别心而生喜爱厌恶之心。世间的爱是水中的一道涟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凡是执着必生痛苦。 我问佛:那小女子将如何维持一段感情? 佛曰:世事无常。爱你所爱。不苛求,不奢望,幸福亦如此。 我问佛:现在有所觉悟会不会太迟? 佛曰:永远都不迟。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
接着看了一篇文字。说的是作者的父母恩爱了大半辈子,她母亲细细地为他父亲洗手做羹汤,烧最好的饭菜,洗每一件衣服,几十年来日日用手抚摸着那些岁月的痕迹,倾注所有的柔情,只为婚姻是一生的归宿。他们之间没有吵闹,他们会在无数个不经意的瞬间相视而笑。她父亲对她母亲说,爱是永恒的忍耐…… 只是后来,那个作者曾以为如山般伟岸的父亲,还是经不住诱惑,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一张照片上一个比他母亲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子甜蜜地和他相依偎,他的神情安详而幸福,这种表情她曾无数次在父母对视时从他们的脸上捕捉到过,也是她最熟悉的,可以想象有着他父亲这种神情的来缘绝对是这个身边的女子。 可怜她母亲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她母亲憔悴的神情和梦幻般的笑容对她说,孩子啊,爱是永恒的忍耐,你父亲说得真好啊!那么过去种种只不过是一个过于绚丽的梦而已了?过去所有浮香淡淡的记忆全是雾里看花的虚幻? 她父母离婚了,在人生的黄昏。后来她母亲疯了,口里一直絮絮地念着“爱是永恒的忍耐,说得真好啊。”是的,爱情是永恒的忍耐,但她母亲不能忍,她疯了……作者不能忍耐,所以她游离于爱情的边缘…… 可是忍耐了还能有爱吗? 前不久,和朋友通话的时候,给我讲了个故事,而我对世俗之爱的重新理解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改变的。在一个漫无边际的大森林里面,有两个人不小心在里面迷路了,他们只是陌生的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各自走了一天一夜,饥肠辘辘,还是看不到边缘。可是,到后来,他们两个陌路人却奇迹般的碰头了。他们都觉得,原来,在这个荒无的森林里,相遇是这么简单,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就赶上了。他们暗暗窃喜,都以为对方知道回去的路,觉终于有尽头了!于是他们相依为命,两个人走了又停,停了又走,走了好久好久,女人心里在怀疑,他知道回去的方向么?男的也觉得奇怪。怎么绕来绕去好像还是在原来的地方。突然,女人说话了:你知道回去的路吗?男的惊讶:原来你也不知道!我还以为你知道出去的路,那我还跟你走什么!他说完后愤怒的调头就走。女人感到茫然伤心绝望,觉得再没有可以依靠的对象。于是她放弃寻走,自己毁灭了自己,男的亦如此。 这当然是一个讽刺的故事,聪明的人看到聪明的部份,朋友说完这个故事后,我躺在床上,思考了好长时间。在朋友或爱人之间,我们都是苛求对方能给予我们什么,在我们恋爱时,我们总以为对方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我们却很少想到我们可以给对方带来什么,我们总是以内心深处最贪婪自私的欲望不断的苛求对方,不断的奢望对方。当某种欲望不能达到满足时,我们会选择离开,然后伤心绝望,痛不欲生。于是,由怜生爱,由爱生贪,由贪生怨,由怨生恨,由恨生痴,由痴化颠。 别人棒喝你,不如你自己警策自己,人不是不想改变自己,只是未到痛时。这是一个大师说过的话。我们总一味的去责怪对方,殊不知可能做错的一直是自己。你的对像就像是一面镜子,从那里面可以照射出你所有的不足点,这是朋友说过的话。我们总是看不到自己的不足,只是一味的索取,并且贪得无厌。 我是个信佛之徒,自小对菩萨佛陀倍感亲切,也常听大悲咒。书桌上还摆着十几本佛学启蒙书籍,心浮气躁的时候,看看心经,原本心烦意乱的浪潮在一瞬间心如止水。我们大部份人总喜欢去烧香拜佛,给自己的心灵寻找寄托,渴求愿望。我们误以为是一种迷信,却往往没有理解佛教本身的意义,它不是一种迷信,它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这当中很多佛理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涉及到很具体的状况,佛教会我们如何爱人,如何珍惜,教我们学会无私,教我们学会脱离痛苦…… 我给梵音师傅留言问道:爱是什么?为什么真心不能和真心遇到?他回答:世俗的爱是小爱,是占有的,有的人一生也遇不到。要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爱好,共同的理解,这就是你们一生的追求。这是人生可遇不可求的,这在佛教来说,前世的善缘和今生的布施所成就的,随缘自在。 事实上我早已明白,只是我还是会好奇的发出这个疑问。只愿我们都能以平常心看待生活中每一件事。爱情是永远存在的,可事实证明,它并不能永恒。也许,只有在文章、小说、电影、电视中才会出现。这一刻,你说你会永远爱我,保护我,守护我,不让我受一点点伤害;上一刻,下一刻,你又会对谁说着怎样动听的话? 纵然碎世界为微尘,微尘里也无量有情。世俗间的爱是什么呢?是我们挂在嘴上口口声声的承诺,是我们轰轰烈烈地张扬,是我们低调地进行,还是都是背叛,都是欺骗? 我们在恋爱时,不要刻意的去猜测对方的思想活动,应该想想自己心里想的是什么,自己可以为对方做点什么,能给对方带来什么好处。要维持好手中的幸福,就要无私,要伟大。只有等你无私的付出了,不奢望,不苛求,包括幸福。这份手中的情感才不会丢失,两个人才会把感情经营的更好更远。 那天,看到两个蹒跚的老人,老到牙齿都掉光,老到需要互相搀扶着走路,脸上平静,眼里幸福。想起一句话,一生有你,可以吻你掉光牙齿的牙床。 我想,这就是爱。平淡,真实,一辈子。 10/24/2006 男人心累男人累吗? 这还要问。不但累,累的还是心,男人身强力壮,身累是没所谓的。身为女人,我是认为男人很累的,男人的心里挂着事业和家庭。 同事间、生意伙伴的勾心斗角,生存、发展的努力,足以令男人耗尽心机了。只是,意识到男人累的女人却不多,而且最亲近的人,最意识不到男人的心累,总觉得男人就该担起全家,甚至全世界,要担起风风雨雨。 男人累在心里,却是有口说不出。说了,怕被笑为“无能”。不说,这种累找不到释放的渠道,最后转化成情绪、怒火,始终要发泄在女人身上,累的,反而是女人了。 身累是浅表的,只要休息好,包管第二天一样神采奕奕。心累,非得有令心灵放松的对象和空间,才能释放。最好的对象,是她,最好的空间,是她的心房。 心累的男人渴望女人的抚慰,善解人意的话语、问寒嘘暖的平常话,都能让男人感受到莫名的抚慰。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容易做到的事,却不是每个女人都肯做,或者,是意识不到? 男人心累,就会影响到事业的发展,最后,真的变成“无能”了。女人啊,如果你不想他变成“无能的男人”,那,就敞开心房,给他抚慰吧。 9/28/2006 行走在路上“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这是我引用的美国Beat Generation作家杰克·凯鲁亚克最著名的小说《在路上》的一句话。 年轻是什么?年轻是张狂大胆,是肆无忌惮,是热力无穷,是阳光下蒸发着乏味的汗水,是满心好奇充足勇气,是单纯且危险着……一个人老了,是什么样子?我时常问着自己,在我看来,永远不是年龄问题,而是内心的力量和热度。如果对事情失去了兴趣,便会迅速苍老。 在办公室的玻璃窗前向外望去,是悬空的城市,每天有大的小的飞机经由眼前的这片天空,从东至西,再由西至东。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几乎成为我这段时间里的break—time。每到这个时候,飞机远远地如蚂蚁爬行在天空,我便会出神的望着它们——发着呆。 其实飞行是让人羡慕的。当我每天坐在玻璃窗围绕的办公室里,尤其感觉与外界隔离着的时候,我便想着出去溜溜。行走是一种生活态度,总有不明不知的下一站,渴望去看望,去行走。在很多旅途中,会看到很多头发银白的老人,如少年们背着沉重的背包,徒步于路上与山间,对未知的旅途前程充满好奇,乐观且求知欲强,我想这便是他们的年轻、不老心。 即将步入十月,开始渴望出门。放下夏天里的炎热和疲乏,趁着好天气去行走。我年华似水,我一样渴望上路。9/23/2006 转眼秋天,转眼的事情。 秋风开始稀稀落落地带走街边的梧桐叶,于是显露出麻雀在那些树枝上筑的巢,而梧桐燕也早已飞离这个城市。 街边的人流依旧在傍晚的时候开始熙攘,阴暗的黄昏,此时已不再会有夕阳,霓虹还是堕落的开始妩媚地闪烁,让从那里经过的人们都有一种颓废的愉悦。老人不会在这个时候出门,孩子也早早在家等着热腾腾的晚饭,只有那些年轻人,开始融入这样的霓虹,只有那些年轻人,转眼成为了这样那样的大人。 雨停了,也许是转眼的事情,淅淅沥沥小雨点缀这个城市,让人们拿不定主意是否打伞。年轻人还是那样勇敢,走在雨里,天空阴暗得像一个一直都在哭泣的小孩那般耍着小孩子的脾气。几只鸽子沉默地停在对面的屋顶,似乎一片死寂,似乎转眼间的世界末日,又或者一切只是一小片的停息。 转眼,小孩变成了小伙,母亲变成慈祥的老人,乡村变成繁华的都市,人烟稀少的小道变成车流不断的公路。人们不停地改变自己的服饰,来迎合周围这一切的变化。时间逐渐推进着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也有人说那是在推向灭亡的必然。 一切都在转眼中发生的。当人们拥挤在因为一次交通事故而去旁观的时候,纷纷议论着那一转眼所发生的悲剧的时候,一切都在转眼中发生;青年的小伙在偶然间与一个女子一见钟情,他们都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于是就热烈的拥抱亲吻,如同热恋中的男女。 小荠说她想结婚。我们两个人坐在一个商场的角落,看着流动的陌生人群,吃着寿司,告诉我她想结婚。因为有太多的不安定,于是渴望一种安定。或许她在转眼间就离开这个城市奔向另外的地方,或许她依旧过着并不安定的生活,只是带着那些累计的疲倦。 转眼,秋风瑟瑟,于是朋友提醒我冬天的即将到来。“渴望在一个雪景下,与心爱的人一同散步。”她这样渴望着的。仿佛时间都过得很快,也往往过的最快的也都是那些美好时光。于是当你转眼成为一个老人的时候,你是否感叹那些美好从你人生中流失?在回家的路上,独自一人给自己买了一瓶酒,于是爽快在寂寞中买醉,在醉意渐渐涌上心头的时候,恍惚中,似乎看见自己的影子站立在自己的跟前,没有说话,只是向我摇摆双手。仿佛在指引着一个方向让我前往。可我却停下脚步,堕落地冲他傻笑。 转眼,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火红的枫叶;转眼,我想秋天也许应该走远。我依旧在一棵树下像一个痴情的女子等待恋人般等待着自己从生命的另一端到来;或许就在转眼的时候,我拥有了寂寞中等待了很久的爱。或许我就是如此停留,也为此才让自己停留。9/19/2006 写给长胖了的自己昨晚下班,坐上出租车,突然听见腰间清脆一声响——完了,我又长胖了?!牛仔裤的第一颗扣子分离,还好只是按扣,分离了还可以扣上。如果是拉链,后果不堪设想。 回家将今年各个月份的相片拿来比较,很明显地发现自己长胖了 ,哈哈。很得意呢!想想自己从大学到现在,我的最高体重是84斤,不太理想。一直以来都是瘦瘦黄黄的,妈妈逢人就说“这孩子养不大的”。很是让人郁闷。 也许是压力大吧,工作以后体重一直在84斤左右, 而且面黄肌瘦,就像是从难民营回来的,典型的营养不良。好难过,谁看了我都要说我几句。不过近来不知何故,饭量猛增,每顿吃两、三碗饭,而且随时都在吃零食,所有和我吃饭的朋友都被我的饭量吓到了。他们就看我一个劲儿地吃饭盛饭吃饭……吃完饭,肚子圆溜溜的,老可爱了,像皮球。现在体重已经从84斤飙升到了90斤,而这6斤里面起码百分之九十都长在了腰间或者肚子上,真是让人绝望,从前买的裤子都不能穿了,从前买的凸显身材的紧身衣也光荣下岗了。 喁喁说:你的腰哟,比我还粗! 莹莹说:你的腰哟,哎! 妈妈说:你收腹嘛,成天挺着肚子干什么! 同事说:你除了吃东西以外还有没有其它觉得开心的? 我说:…… 有一段时间,花了大把的钞票去办了张健身卡,便每天去英派斯跳跳操、跑跑步什么的。结果后来因为每天都要打几十块钱的车觉得麻烦就放弃了,如今那张健身卡还在包里,被我常常用来当作是宾馆的插电卡。一天英派斯的健身顾问还打电话来询问,声音亲切得很:“您是不是觉得我们有什么服务不周到的地方?”弄得我倒是尴尬不已——健身对于我这样懒的人来说真是遥远的梦。 还好脸不算很胖,这是自己惟一感到欣慰的,而父母和朋友的纵容更加让自己对于吃东西毫不节制。吃火锅喜欢荤菜,晚上吃得多,平时爱吃零食……自己几乎具备了每一个长胖的不良生活习惯,至今只有90斤,已经很欣慰了。看到《LOST》里面那个中了六合彩大奖的胖子,买车都只能买美军吉普悍马来开,真是受罪! 单位里那台该死的电梯总是坏掉,于是乎爬楼。3楼对于我来说真是艰巨,而想想当初大学时候在8楼上课,跑得“噔噔噔”的样子就觉得罪过。 不过又想起了另一个具有可比性的人物——挺着肚子的梅梅。她腰围比我还大,虽然有点阿Q,但是并不妨碍我安慰自己。这个秋天就算了,等到冬天了,我要减肥…… 这篇日志写给长胖了的自己,希望自己多运动,多吃饭,健健康康才有心情工作、生活。 9/16/2006 听爷爷讲故事爷爷奶奶来成都小住,煞是欢喜。 小时候,总是喜欢腻在爷爷身边,缠着他讲故事给我听。他宠我宠得不得了,只要我有要求,他总是有求必应。长大了,有了自己的生活,爷爷奶奶住得远了,见面的日子也少了,总是怀念那段听故事的时光。 爷爷的故事是首歌,最动人的是他骑马挎枪浴血沙场的那一段。我从小就是在爷爷军旅生涯的故事里长大的。好多年过去了,爷爷总相信,他用泪水、热血,连同生命而为之拼搏的战斗故事能让后人们知道,街上流行的红裙子,是他离去的战友们理想绽开的鲜花。 爷爷讲故事时总是很动情,有时挥汗如雨,有时热血沸腾。一个个故事被他讲得娓娓动听,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总让我感动得一次次一头栽进爷爷怀里说,长大要当兵。 爷爷说他当兵离家是在一个严冬的早晨,他的母亲迎着风雪送他上路。每走一步,脚印总在雪地上留下非常清晰的印迹。爷爷接过母亲递上的鞋子,揩一揩眼泪,顺手揣进怀里,扭头走了……爷爷把故事讲到这儿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爷爷说在以后的战斗中,总觉得母亲的话振聋发聩,如催军战鼓,如嘹亮军号。 难忘的第一次战斗让爷爷后悔走上战场,而又不得不义无返顾。进攻受阻,战友一批又一批倒下,踏着战友的遗体,爷爷直冲到最前面,战友们的遗体被垒起来作战壕。一具“遗体”突然开口说话了:“同志,我衣袋里有我的士兵证和家里地址,如果你还活着,请寄给我的家里人,说我回不去了……”爷爷从战友身上取证件的时候,敌人的枪响了,正打中战友的头部,脑浆溅了爷爷一脸。爷爷说,当时他的脑袋嗡嗡直响,听不见枪声,只看见战友的脑浆和鲜血在滴。顾不了许多,带着满脸的脑浆和鲜血,爷爷疯狂地冲向敌人的阵地……战斗结束了,爷爷的指导员在给爷爷戴军功章时说,爷爷那次战斗很英勇。爷爷感到多么荣耀,常说他是幸运的。后来爷爷按照战友衣袋里的地址写信将消息告诉了他的家人,爷爷在以后好长一段时间都牵挂那封信的下落。 年过80的爷爷,讲起几十年的这些故事十分自豪。时常看看自己的军官证和军功章,脸上的表情偶尔也显得十分复杂。他说战斗使他百炼成钢。爷爷常说,4个儿女和四个子孙,竟只有我父亲当过兵,多少次他想将子孙们送到部队,但种种原因最终没能如愿,多少有些遗憾。 隔壁年仅5岁的子璇告诉我,爷爷讲的故事真好听,她长大了也要学爷爷,也要去当兵。我告诉她,我小时候也和她一样想学爷爷,想当兵。子璇笑得咯咯的,看着她,我也笑了。9/6/2006 穿旗袍的女子如今穿旗袍的女子已经愈来愈少了。偶见大酒店的门口,立着穿着改良过旗袍的迎宾小姐,心头便涌起一种久违的惊喜。但走近仔细观赏,便是无尽的失望与困惑了。因为穿在迎宾小姐身上的旗袍,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旗袍了。作为国粹或精华的一种,旗袍是不是和中山装一样,黯然地走过了鼎盛一时、风光无限的曼妙历程?我这样追问着自己,脑海里便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旧时身着旗袍的女子优雅的体态来。 说是旧时,其实旗袍的产生,距离我们生活的年代,并不是非常的遥远。大概是满清朝代吧,当满族女子穿着这独特的民族服装,袅袅婷婷地出现在关内时,就立即抢占了汉族青年女子羡慕的眼球。不过那时旗袍并没有在内地兴盛流行起来,因为旗袍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一般的汉族女子,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这优雅挺刮的时装,穿在贵族小姐和夫人身上。 旗袍真正的流行,应该始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喜欢领导中国时装新潮流的上海女性,率先穿上了最具东方女性魅力的旗袍。仿佛是在一夜之间,旗袍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国内各大都市,出现在追求美丽、个性与时尚的女青年身上。旗袍和华夏女性的肤色、身段与气质,达成了难得的天然的默契和共识,就好象好马配好鞍一样,有着一种不可言传的熨贴,彰显出非凡的柔媚与高贵。所以旗袍曾一度闻名遐迩,并成为东方女性的骄傲与自豪的心爱服饰。 关于当时女性名流对旗袍的痴情与偏爱,我们可以从宋氏三姐妹那里找到答案。特别是宋美玲,当蒋介石先生偕同夫人出入外交隆重体面的场合时,宋美玲一身华丽别致的旗袍,让黄头发大鼻子的老外赞叹不已。还有影星阮玲玉,还有作家张爱玲,当她们魔鬼般的身材与美不胜收的旗袍达成一致时,东方女性那种含蓄中不失浪漫的优雅,就已经浑然为一体了。旗袍注定是柔弱秀美东方女性的最佳选择,它之于日本沉重的和服,韩国宽松的韩服,更能彰显东方女性的魅力。但是作为国人为之骄傲的旗袍,却在短暂的岁月流逝中,渐渐地被我们的女同胞冷落了。 现在我们似乎只能在影视作品中,观赏女演员们演绎昔日旗袍的绚丽与辉煌了。就想张曼玉用优美的身体语言,对旧日花样翻新旗袍无言的深情述说,就像过去夜夜笙歌的夜上海,一个个身着高贵优雅旗袍女郎的倩影,从岁月的水面上飘逸地走过……我们因此记住了旗袍,记住了那些辗转在时光深处清醇的花影。然而当我们守望姹紫嫣红的的缤纷大街,我们苦苦寻觅的目光,却很看到身着旗袍的女子款款走过的身影了。 我们知道,中国女性的时装,正在溶入汹涌澎湃的世界时装的大潮,而先锋前卫的青年女性,正是以薄透露为代价,而迎合这种看似不可阻挡的时装新潮流的。东方女性那种柔媚含蓄与羞涩典雅的气质,因旗袍的缺席而荡然无存。在这种萝卜青菜各有所爱的时装大舞台上,我们似乎有理由追问愈是民族愈能走向世界的旗袍——那些高贵典雅的旗袍,就真的和中国当代女性脱身而去了吗?就真的被丢弃在遗忘的落满灰尘的角落了吗? 于是就非常渴望在色彩斑斓的街头上,能遭遇一位身着旗袍的妙龄女子,我想许多人会像我一样,欣慰地投去惊喜的赞许的目光。这或许是一种难得的回归与深情的怀旧情结,她让我们记住了流逝的时光里,那些摇曳生姿的久久不肯凋零的花影。 9/4/2006 安静望望窗外,夜已深。 漆黑的天幕,将晦暗的光线包裹了起来。然后,慢慢吞噬掉。于是,彻底地沉沦于黑色中。略微苍白的月光格外的清亮,孰不知已经入秋。10天内,这个城市的气温陡降15度,让人难以接受。空气微凉,有种渐渐潜入骨髓的暗流,夹杂着驱使世界静止的冰冷。 这是入秋以来,我第一次感到的寒冷。依然是在夜晚。黑色的树叶在无影的风里摇曳,将月影划成一块一块的。破碎的光芒打在地面上,留下一块看不清楚的阴影。或是街角的醉客,或是过路的旅者,所遗留下来,又匆匆闪过的影子吧。就是这样,世界仿佛一个沉睡着的婴儿,如此安静。 究竟何以为安静?我从来没有仔细深究过。只是概念上的认为,就是没有声音,没有喧闹,喧哗。一直这样理解着,不去在意什么改变。只是,也许是时间的美丽在潜移默化地给予我一双敏感的眼睛,幽深而细腻,慢慢感悟到了一份安静,来自生命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的不那么明媚的光线。 记得很小的时候,书上的习题要求用“安静”造句。单纯的孩子对这个字眼只是有着模糊的感觉。于是,我跑去问妈妈,安静是什么样子的?妈妈想了一会儿,笑笑说,安静,就是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到的一种氛围。最初的安静,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诠释,却在我心中扎根了很长一段时间。十余年了吧。现在想想,还是不懂。 那天,和水儿一起走在洒满阳光的广场的绿荫下。午后时分了,偌大的场地人烟稀疏,大概是被这刺目的光线,及灼热的温度隔离在屋檐下散发清凉气体的空调机前吧。 水儿一边用手指捋捋额头前的刘海儿,一边抬起头望望天空:“真是有些神经质啊你,炎炎夏日的还有闲情逸致出来散步。”她眉宇弯弯,嘴巴微微翘起。 “呵呵。你不觉得现在很安静吗?”我望过去,看见她微微摇动的衣角,听到了一阵轻微的风声。 “那倒是。谁会和你一样犯神经啊!” “不是有你吗?”我轻轻笑笑。 她淡淡地看了我一眼,脸上是可爱的浅浅的生气表情,又慢慢平淡下来,像潮汐一样在某个时刻到来的时候就也会平静下来。 “喂。你知道什么是安静吗?”我突然问她。 “现在不就是很安静的吗?”她又反问我。眼神莫名的清晰。 我没有再说话,坐在柳树下的长椅上,停留了好久。看着垂下来的像玉坠一样的丝绦,又轻轻抬眸,望着眼前神采飞扬的水儿。清澈如水的一切,就那么,在眼睛张开的瞬间,突然发亮,扎入眼瞳,然后细枝末节地流淌到心底的某个地方了。原来,安静是不需要语言的,需要用心去聆听它的声音。 安静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坐在窗台上,双手抱着膝盖,望向玻璃的外边。抑或明朗,抑或阴晦,都会选择这样的姿态,来触摸这个世界。听妈妈说,我在出生的时候,竟然没有哭,那时,很安静。应该不算一个正常的孩子吧?我有自己的姿态,一种安宁静谧的方式来展开这个属于我自己的生命。这算怪癖吗? 晓晓说,安静在独处时滋长得最为浓烈,那时,伴随你的将是另一种冷漠的味道,那就是孤单。常常在想,安静的人一定孤单吗?或是,孤单的人就必定安静?只是到现在为止,自己都没有分析出个所以然来。所以,搁置在一边,不说了。我只是没有理由地傻傻相信,它们之间,一定有着某种说不出来的关系。因为我,时而安静,时而孤单。孤单,安静,会不会有什么暧昧关系呢? 曾经,在某个电视剧中看到过这样一个画面。雨声泠泠的夜晚,一个女子在路边的一块小小的,散发着微弱光亮的屋檐下孤绰绰地立着。身上单薄的外衣使她对世界有了一种寒冷的畏惧。于是,双手紧紧环住自己的手臂。就那样,看着灯光下的地面上亮起一朵一朵淡淡的水花。不远处的墙角,有一个身影,暗暗地隐藏在黑色巨障的后面,悄悄地望着某个角落,那个发着昏黄的光芒的路口。他与她之间,相隔着的是无比晶莹的空气,却是谁也看不见谁,谁也听不见谁。就是那么的,安静。连雨声也是如此。 这是另一种,如掉落在地上的杯子,摔裂成一片一片的残缺的安静。令人心里微微震荡着痛,宁静的疼。 传说,世界原来是琳琅的。有着悠远的流水,空灵的笛声,清素的古风,流光交错,雨音连绵。然而,安静就像一朵潜藏在水底的默然沉睡的水莲,祥和而美丽,清芬却不妖艳,混着一份与世无争的淡泊,平凡,在这样华丽的世界里安然而突兀地存在着。 于是,我慢慢闭上眼睛,在这黑色的苍茫中,寻觅黑色的安静……8/26/2006 旧书情结最近总有一种焦渴的感觉,象是身体缺少了某种养份,令我有些无所适从。闲时在家,看电视,拿着摇控器摁来摁去,结果一晚上下来不知道看了什么。把一群人在那儿又哭又笑,故弄玄虚的泡沫剧叫“傻瓜片”,夸张得莫名其妙的综艺节目叫“神经档”。 案头或床头是那几本被翻烂了的书。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每晚,除非累极,否则必须浏览几行字骗骗眼睛,才能安然入睡。 我想,是遭遇了人生中的文化沙漠了。 很久没逛书店,不知道最近有什么新书上市。网上文章浩瀚得如海里淘沙,却没几个自己喜欢的。浮嚣的字,不上眼;精致的,太安静,通常被人忽略。一卷在手,平静阅读后,回味无穷的感觉,成了回忆。 那一晚,心浮气躁地穿行在夜色中。路过一个桥头,居然看到旧书摊。塑料编织布铺在地上,上面叠放着一撂撂旧杂志和书,卖者灰头土脸地蹲在后面。 我停住脚步,探身弯腰,伸手抄起一本本书翻了起来。这里车来人往,想必上面落满了尘,摸上去灰涩涩的。我对旧书摊有偏好。因为更能淘到自己喜欢的书。坚决不买时下书店热炒的书,装帧精美,内容单薄,看看价格,就能体会到什么叫“洛阳纸贵”。所以时常想念,原先住处附近的那个步行街,卖有趣的小玩意儿,卖金鱼,还有好多旧书摊,总让我流连忘返。 不知道从几岁开始看书。所有那个年代的人,阅读,都从小人书开始的吧。巴掌大的口袋小人书,已成了历史文物了。不可比拟现在的儿童连环画,现在的儿童书纸质上乘,色彩斑斓,就是薄了点。而买一本连环画的价格,在当年可以买一箱的小人书。 记得从前学校附近有个专门租小人书的店,就在新华书店旁,那是我最早的图书馆。其实就是一家人把屋子隔出一条长长的空间,用大石块垫起来的粗木条作凳子,靠在墙的两边,好多小孩儿坐在上面看小人书,偶尔夹杂几个大人。屋外墙壁上贴着小人书封皮介绍,介绍下面有编号。租费,根据小人书厚薄,价格不等。租屋的老板是个刀条脸,暴牙,经常面无表情的妇女。 我到那儿蹲点的时间,通常是中午上学前,傍晚放学后。《爱丽丝梦游幻境》、《精卫填海》、《阿童木》、《杜十娘》、《小人国》、《孙悟空大闹天宫》、《茶花女》、《灰姑娘和水晶鞋》、《木偶人》、《卓别林》等等。有时候入了迷,就上学迟到,天擦黑了回家,就说是老师留了。我在那儿汲取了神话、童话、历史,那是个藏书丰富的地方,一直看到没有选择的余地,到最后连《地道战》、《铁道游击队》都看了。 那时家里经济挺好,老爸老妈买书方面尽量满足,从不曾吝啬过。小人书若有库存起来,也有一箱了。可惜我太不懂珍惜,总是轻易借人,有去无回。如今残存了几本,偏还被老妈送给了同事的小孩,我跟她急:让她把小人书还给我,这是宝贵的文化遗产,知道不。 不知道那时候的小人书算不算文化主粮,彼时还订阅了《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一些儿童小说,比较学科一点的《作文通讯》,可以说让我畅游其中了。 清楚地记得,买下的第一本有厚度的大书是《聊斋志异》白话本,扯着老爸的手买的。买下后,才发现大标题旁的小标注“爱情故事……选”字样,老爸大惊失色:“你一个小孩儿看这种书?”才不管呢。可惜这本书自己才翻完,就被一个亲戚姐姐借走了,至今想起来,仍牙痒痒的感觉。当时一再跟那位大姐说:“一定要还我的。”那位姐姐满口应承,信誓旦旦,结果却杳无下落,真是欺负小孩儿呀。 后来囫囵吞枣,生吞活剥了老爸老妈的藏书《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七侠五义》等。 暑假了,没有作业,象出了笼的鸟,飞到奶奶家。在那栋大房子里,到楼上奶奶的房间里翻箱倒柜。居然翻到一个装满了书的木箱,除了妇科书、药书,还有杂志,有小说,“人民文学”之类的期刊,书的封皮掉了,书页发黄,还有霉味,但这些,却成全了我一个暑假。家里只有溺爱我的爷爷奶奶,天高皇帝远。吃饭看,站着看,睡觉看,坐着看,躺着看,黑白日夜颠倒。在那张大床上,我可以摆着各种舒服的姿势看书,包括把脚勾在高高的床梁上,脑袋搁在床上,整个人倒竖着看……两个月以后,我终于把自己练成“四眼”了。 看了一暑假的“破书”,不知道那些文章的作者。从此以后,也养成了先看书再看作者的习惯。现在想来,应是梁晓声、贾平凹、路遥之类。 初中,我和一个要好的同学合伙做起“生意”,在教室里,把家里的大小书摆出来,谁要看那些书就要收钱。结果却没赚到一毛钱。因为来看书的人都是熟人。 后来那位同学以弟弟摔断了腿,在家养病,为了排遣寂寞为由,借走了我所有的《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和《儿童时代》,未还。我对这笔帐一直耿耿于怀。仅有一次,我忍不住提起。两人象小孩儿一样争起来。 “还了。” “没还。” “我记得我还了。” “这么多年,你肯定记忆混乱了,我家现在一本《少年文艺》都没有,你该不会是把我的书还给别人了吧。” “……” 总结起来,这也就是我的旧书情结吧。 在那旧书摊上东挑西拣,最终买了两本书,两本杂志。你猜是什么来着?《罗兰小语》两册,8月份的《读者》,和一本《爱情故事》。 足够一晚上的慰藉。 7/20/2006 热着,也是一种享受如果春天是用来恋爱的,秋天是用来收获的,冬天是用来感恩的,那夏天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太热了。流火的太阳,烘干了爱情,蒸黄了玫瑰,烤焦了三环路面。没有了少女的芳香,天使的幻想,皇帝的新装,灯暗了,风走了,人少了,连院落里的青蛙都在干涸的水池里挤干了最后一滴泪水。 在这样一个抓狂的夏天,世上的旷男怨女们拼杀着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疯狂思考:夏天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是为了让避暑山庄赚钱,为了让美容医院笑开颜,为了让空调商家乐开怀,还是为了让男人在街上打望,为了让女人名正言顺放肆“清凉”? 而在我的心里,夏天是用来撕开伪装,面对真实的。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传说是用来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但事实上,上帝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恶毒。正因为看着凡夫俗子们伪装得太辛苦,才要用超强热量,强迫你在光天化日之下脱光衣服。 在这里,不要再想着冷气、空调、眼影膏;不要再想着美容整形、身材外表;给夏天一个面子,拜托真实一点好不好。不要再用自欺欺人的招数,想着自己淑女、绅士、名流、精英的称号。 既然有天热当幌子,就来个光着脚丫,甩着膀子,想骂就骂,想闹就闹的“轻狂”吧。不要再迷信空调是夏天的守护神,它一定会让你头昏脑胀,心头发慌;还有那些号称的避暑山庄,长脚蚊一定会比太阳更张狂。 我曾说:“饿着,也是一种享受。”我还想说:“热着,也是一种享受。”享受一下那种从头到脚、上下赤裸的酣畅;还有那汗流浃背、歇斯底里的豪放。 还埋怨什么?还牢骚什么?别因天热不好“打的”而大做文章。夏天就是拿来让你面对真实的。真实的情况是,人长着腿就是用来运动的,用来走的,不是用来跷的。 7/12/2006 心痛已经来临有些莫名的心痛。昨晚和朋友一起聊天时发现很多人都有这种感觉,像某种时尚一样流行。于是我们惊呼:心痛已经来临! 无独有偶,大学同学发来邮件:假如有一天,城市中流行一种心痛,请不要惊慌,说不定那会是件很时尚的事情。因为现在在美国正酝酿这种心痛,一批在地下积压已久的摇滚乐队正在寻找奔向蓝天的出路。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乐队有个共同特点:他们歌唱痛苦、宣泄一种无助、焦躁的情绪,不管是有病还是没病,都在呻吟。于是,人们用一个比较费解的词来给这些愁容满面的乐队归类——EMO。末了,他还问了一句:你心痛吗?这些话结结实实地把我弄得很郁闷,心情像这几天的天气一样。 EMO是什么意思? 我很容易地查到了,EMO其实就是“Emotional”的缩写,主要是用来形容那些情感脆弱、心痛失落的新一代乐队。国外媒体向来爱生造一些词汇来给一些尚在萌芽时期的音乐风格定位,EMO这个词在未来的日子里说不定会像“Grunge”一样流行。我不懂这前卫的音乐,我也不关心他们的乐队,但我能理解这些情感脆弱、心痛失落的情绪。 最后,我们好像谈到了婚姻,这说明我们是很务实的。两个人要能一起生活几十年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海德格尔说过:人,在大地上诗意地栖居。这是人类多么理想的生活状态,可惜的是有几个人能够在这喧嚣的城市里过上这样的生活呢?不断地寻找,不断地修正,漫无目的。 齐秦和王祖贤曾经是我们多么羡慕的一对恋人,可他们分手了,15年了,为什么?可能王祖贤说过的一句话能给我们一个心痛的理由:“在我的字典里边,永远没有“结婚”这两个字。我没有考虑过,我觉得结婚的话,一定要在精神层面上达到一个共识,你才可能跟他做一辈子的事情,而且我一直觉得,一生中你可能未必这么幸运,可以碰到一个在精神上跟你有共识的人,也许一路上都碰不到。所以你碰得到的话,是你的幸运,碰不到的话,你的人生也建立起来了,你不能靠任何人活着。”王祖贤很喜欢《少了自己》的歌词,觉得是她和齐秦最适当的注解,其中数句便是“原谅我,必须离你而去……在我的世界里,永远都会有你,只是不能再没有自己!”在惋惜着别人爱情悲剧的同时,我也深深地苦恼着,心痛着。放眼望去,满大街的芸芸众生,这里面哪个是你的朋友?哪个是你的爱人?或许有一个就是,或许没有。你不能指望谁来告诉你,你也不能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你只有不断地去寻找,去判断,去验证。在这个过程中,你注定是孤独的,是心痛的,或者想象着“从此,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生活,他们白头偕老,直到永远……”这样一个故事。 7/10/2006 一将功成万骨枯终于,世界杯结束了。 可是,号称“被足球转动的地球”,却没有丝毫改变,甚至更加丰富多彩——就在法意两队带着1:1的战绩走进中场休息室时,郑洁和晏紫两位成都妹子,代表中国人首次举起温网女双冠军奖杯。她们灿烂的笑容告诉世界,这个夜晚不仅属于法国和意大利,还属于中国,属于成都。 世界杯不是世界的全部,就像冠军不是世界杯的全部一样。可惜,当局者迷的规律,往往使人们在事先失去正确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我注意到在法意之战前,几乎所有的声音都在预言,这是齐达内和皮尔洛的决斗时刻,似乎这两个人就是这两支伟大球队的一切。所以,当毛手毛脚的马特拉齐一头扳平比分,再让齐达内一头红牌退场,许多人都目瞪口呆。 想象由超人来解决人间的争端,不是现代人的首创。对法意之战这种充满艺术色彩的想象加工,如同两千年前恺撒对法国的征服,或者两百年前拿破仑在意大利的武功。两位独裁者那种极端个人主义的表现形式——恺撒在高卢“我来了,我看了,我赢了”的宣言,完全看不到数万士兵的身影;拿破仑则留下一身戎装骑着阿拉伯白马飞越阿尔卑斯雪山的油画,似乎单枪匹马就踏平了一个国家。总之,在人们习惯的历史记忆中,伟人原本就具备的伟大品质,再次被人为放大,最终成为后人的思维定式。久而久之,我们回头寻找历史,只看见巍然屹立的伟人,全然看不见他们脚下血汗交流的芸芸众生。中国人用一句“一将功成万骨枯”来总结这种历史观。 假如不是现代科技和传媒的高度发达,使我们可以每一秒钟都眼睁睁看着历史的演变,那个在面容俊秀脚法细腻的意大利帅哥中像个异形的马特拉齐,也许就会被忽略,被遗忘,最终变成伟人脚下的白骨。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其他所有疲于奔命的人。所幸,就像闭幕式上那首主题曲《Time of our lives》(我们生活的时代)一样,如今再不是孤星闪耀而是群星璀璨的时代,所有为胜利和尊严而战的英雄,都不会被忽略,被遗忘。 长期以来,“一将功成万骨枯”代表了一种不公平的社会价值观,不成一将就变枯骨的生死抉择,也成了一种行为准则。如果今晨的决战预示了这种价值观的改变,那么,这也许是世界杯对世界的一大贡献。 6/27/2006 紫色年华中午在美容院,随手翻看一本时尚杂志,看到这样的句子:“紫色不是每个女人都敢尝试的颜色,却是每个女人都想尝试的颜色。”配有图片如许,那满眼的紫,那么熟悉却又遥远,仿佛轻击到心坎,恍若前世今生丝丝缕缕牵扯不断的缘。无独有偶,晚上,闻风也跟我聊到了紫色。 世人对紫的诠释总是浪漫妩媚,尽管,浅紫有其清透,粉紫有其纯情,深紫有其幽雅,暗紫有其凝练,灰紫有其从容,红紫有其高贵。不一样的风情,就似一个神秘女子的背影,偶一回眸,那个侧面让你感受她静静的优雅与矜持,淡淡的清高与傲气,隐隐的落寞与颓废,她独自行走在纷乱的色彩海岸线,特立独行,旁若无人,有时内敛有时张扬,有时温婉有时不羁,以冷漠高贵的神情保护柔弱又天真的心。 这样的颜色,性感中蕴藏着抑郁,美到极处,必是曲高和寡。该是怎样的女子,有着与之契合的气质,与之相衬的肤色,才能不唐突,不亵渎,形神皆备地完美演绎她的风情呢?上小学时看的《穿紫衣的女人》,具体情节早已模糊,只记得是悲情的故事,那个在风中摇摇欲坠的苍白女子着一袭紫衣,消失在谁和谁的眼睛里。 忘了结局的故事,触碰心弦的文字,让心上那一个个紫色的影子层层叠叠地浮起,曾经的岁月里,谁冒失地成为了穿紫衣的女子?十四岁,青涩的长发女孩,在紫色的风衣里傻傻地羞涩,那是初中时代稚气未脱的我;十六岁,深紫的裙摆与不对称的发型为伍,那个张扬的少女是学校里叛逆任性的我;十九岁,一袭浅紫印花雪纺长裙环绕中的清纯女子,是在初初的爱情里美丽着的我;还有在亮紫色套装中自信开朗的我;在蓝紫色裙装里亲切柔和的我;在装饰着精致蝴蝶扣的藕紫色及踝连身裙里长发飘飘的我;还有穿着透明紫掐腰窄袖鱼尾裙柔情似水的我;紫色绣花背心裙里激动欣喜的我……还有那些说不过来的紫鞋紫包紫水晶,蓦然回首,才发现紫色曾在我的岁月里留下那么多的痕迹,而又不知何时,渐渐疏离,渐渐遥望,许是因为理解了紫丰富的内涵,不敢以未经风霜的心去表现那纯净的优雅;许是因为她曾经在市井一度的风靡,而不忍看一份清冽泛滥成了俗物…… 就这样,远远地看着紫寂寞绽放,流行的风潮循环往复,她始终在那里,不动容,不媚俗,看花落花开,荣辱不惊,任云卷云舒,犹自闲散。很多次,和她擦肩而过,投过的也只是深深的一眼,手指轻轻抚过,也终是游离在她之外。 眼前的图片,紫得眩目,虽然不足以将我心中的紫演绎完美,却成了点燃我灵感的火种。我知道,当我再经历紫色,心里的沉积已造就不一样的眼神,不一样的我。6/22/2006 迁徙搬了家,开始每天坐很久的车上班下班。 车上总有很多人,惊惶的拥挤,上下车需要隐忍坚定蓄积薄发的功力。开着空调,却仍呼吸浑浊憋闷。 总是站着,坐到位置是令人失措的惊喜,因为太难得。总是站着,紧抓住扶手尽量站成三角形,固定原理,避免跟着车身晃荡。死命看着包,环顾左右,察言观色,警惕着可能的小偷,听着司机大声地骂咧拥挤的该死的水泄不通的交通,以及前面那辆愚蠢的挡道的车,提心吊胆着司机的情绪可能会造成的事故,直到下得车来呼出一大口气。 总会看到窗外的华灯高楼在阴霾的黄昏中暧昧暗哑地掠过,总会看到天边堆起的奇异绚烂的晚霞,总会看到其他的公交车上明亮的大玻璃后人们一致的漠然的呆滞的脸,无数的同样的符号般的脸。 一晃而过。 间或会去看自己映在暮霭里车窗上的侧脸,看到自己也失了神。然后会想,原来自己的脸上有着如此平淡的弧线,以及,雾气弥漫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会想起一个词,迁徙。迁徙,有目的或者无目的,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晃荡的路途中也许就是这样的,下了车,谁都恢复颜色。 6/21/2006 出租车往往在出租车上突然感伤,那是好的。 走在路边,或去某处,或回某处,或阳光灿烂,或大雨倾盆。路上招手,一辆出租车远远开来,缓缓停在一边,你坐进去,把门关上,把这段路程托付给司机。 恐怕没什么人坐出租车时还恐慌什么交通事故之类的吧?我总是坐在后座。前几年会选择副驾驶的位置,这两年不知怎么就改了,再也无兴趣与之平起平坐,一起目光炯然地瞪视前方,或自恋地借着后视镜端详自己。此番力气统统失去。 便开始坐在后座。 坐进去,交代了目的地,双眼一闭,或斜眼看风景,往往这个时候,车发动没多久——或早已有之——只是初时并不意识——车内的收音机就开始放出歌声来,或辗转低沉,或激昂惨烈。太优雅和太暴戾的我都不适,要俗到正好,风景如年画般翻过,时空突然翻转。 很多时候,那一阶段频繁听的歌,往往都是之前早忽略到宇宙黑洞去的,突然有一时,在出租车内听到,直捣内心,摧枯拉朽,然而车到时下了,人仿佛新生。 昨晚下班,车里放着《爱的代价》,俗到极处的歌词,简单到极处的旋律,突然心中一痛,凝神去听,看到的全是往昔。 人说走吧走吧,于是我不断挣扎,挣扎只为走出去,走出去又不免回顾,然而,竟然而,不走出去,怎么回顾? 回家下了李宗盛的版本,没有张艾嘉唱时的嫩气,毕竟那时她的确小。 听着,突然,那么多酸楚,无法消化,全部烟消云散,云开日出。 原来出租车有时能改变自身的。 上车时,下车时,便是不同的自己了。 6/20/2006 我和我的篆刻小时候,很喜欢书法和篆刻,也曾经进行过很多的尝试。但说实话,并不成功,自己也不满意。记得第一次篆刻的时候还是用的木头材料。那个时候,自己做出每一件作品都是很兴奋的,无论好坏。现在家里的阳台上还有我小时候的珍藏,一个大箱子,里面有各种的青田石、滑石根等练习作品。 后来上了中学,家里给的零用钱和压岁钱我全拿去买了《清人篆隶字汇》、《印典》、《玺印文综》、邓散木先生的《篆刻学》及多种名家印谱,经常搞得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可惜,就是这样执着,我的篆刻也没成啥大气。也许是我太没天赋吧。记得曾经请一位名家看过我的印,他告诉我,需要把书法基础特别是篆书基础打牢,如不然进步就不会太快,光靠天分艺术上就不可能有太大的进步。对此,我深以为然。这些年来,一味在仕途上奔忙,真正把它丢得差不多了,期望着什么时候再来个“重新收拾旧山河”。 机缘巧合,认识了老妈的同学的朋友——篆刻大师周涣文先生。与之聊了一个星期的篆刻艺术,受益非浅。现将心得记录在下。
书法与刻印的关系
传统认为,篆刻必先篆后刻,甚至有“七分篆三分刻”之说。篆刻本身是一门与书法密切结合的艺术。篆刻家的作品与刻字铺师傅刻出的领工资用的印章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写”的,讲究章法篆法,后者是靠“描的”,并不计较章法篆法。不研究篆刻不讲究章法刻出的印必然十分僵板。故学习篆刻的同时一定要十分认真地选择篆书碑贴临写,经过一个阶段的训练,便会明显觉得篆印时的便利,有的人重刻轻写,往往事倍功半。
章法与刻印的关系
章法就是一个字或一个组字在印面上排列的艺术,比较复杂而变化多端,实在是篆刻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一方印光有熟练的刀法而无高明的章法,必无佳作可言。尤其是成套成组的创作,必须方方有变化,更要显示作者在章法上的功底。故在设计印稿时应反复构想。这一点,篆刻大师吴昌硕慎重的创作态度是值得我学习的。要根据文字具体的笔划、笔势、形体及字与字之间的相互关系设计出相宜的形式。 篆刻是刻印的通称。因刻印一般用篆体字,大多先刻(章法)后可,故称“篆刻”。刻印的字体除先秦大篆、秦小篆、汉篆外,还有隶书、揩书、魏碑、行书等。 篆刻取用的材料有多种:晶、玉、金属、兽角、象牙、竹、木、石章等。 石章由于质地脆爽,容易体现刀法、章法的风采,故使用最广泛。以浙江的青田产的青田后(其中细腻质纯的果、风门冻为上品)、福建福州产的寿山石墨(其中质地晶莹带黄色呈萝卜纹的黄冻石为上品)、浙江昌化产的昌化石忆苦思甜(其中质地纯净斑块鲜红的鸡血石为上品)等最好。 印章文字刻成凸状的称为“阳文”,因为用印泥(也叫印色)钤盖呈红色,也称“朱文”。印文刻成凹状的称为“阴文”,因钤盖出来为红地白字,又称“白文”。也有朱白文相间的,称为“阴阳”文。印章刻图文的一面称为“印面”。印面如刻图形,凹凸状的称法同上。在印面左侧自左向右或印印章上端刊刻作者姓明、制刻的年月等,叫做刻“边款”,阴文叫“款”,阳文称“识”。
刻印同习篆相结合
古人云:“印之所贵者文,文之不正,虽雕龙镌凤,无为贵奇。”可见习篆是刻印的前题。著名的篆刻家吴昌硕认为,学习刻印的先决条件在于精通书法,特别是篆书,因为刻印和书法是共通的,有着极密切的关系。作书运笔与刻印奏刀技法基本上相同,善于运笔的人使起刻刀来也易得心应手;写字讲章法,刻印亦然,故熟习了字体章法,移到印章上去,自然水到渠成,事半功倍。篆与刻两方面的关系是相辅相成,共同组成篆刻之美的。如果篆字写得好而刻得无力,篆字的精神就难以显示。反之,刻得有力而篆字本身不好,就失去了法度流于俗野了。刻印的章法也极为重要。正如吴昌硕所说:“刻印犹如造屋,在奏刀之前,必须做到全屋在胸,预先打好完整的图样,何处为厅堂,何处为侧屋,何处开门,何处启窗,应当一一作最恰当的布置,达到无可移易的境地,才可以动手建造,否则倾欹草率,顾此失彼,就难以结构完美无疵的房屋。”
临刻同习作相结合
初学刻印临摹,与学习书法、绘画相类似,要求先从平正入手,再求作品的奔放,由奔放再转入平正,这是钻研书画篆刻前人的经验和告诫。记得我刚开始学习篆刻时选择了平实一路的汉印做为范本,反复临刻多遍。通过临刻古印,不仅能够学习刻印的技巧,而且能够培养对篆刻艺术形式美的感受力,还能够培养正确的合乎传统的鉴赏美、追求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杭州人钱松是西泠八家之一。为了学好篆刻,他曾摹刻刻汉印两千方。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领悟了前的艺术风格,加以继承和发扬,最后自成一家。不学习传统,就不可能有创新的道理。
篆刻与德育相结合
小时候,学习篆刻时常会遇到种种困难和失败。有时因一刀错误就会前功尽弃,有时因为石质太硬,刻刀会划伤手或是将手磨出水泡。每当我“打退堂鼓”的时候,父亲总是给我讲篆刻家的故事:吴昌硕少年时学习刻印,因为家境贫苦,买不起石章,他总是以砖瓦代用,偶尔弄到几方石章,就视同珍宝反复磨刻,直到石章成为薄片为止。一次刻石,刻刀伤了左手的无名指,流血不止,可他仍然坚持不懈,伤中从此结了痂,指甲不再重生,成为他勤学苦练的纪念。此外,还有钱瘦铁先生“咬得菜根,百事可为。”;张燕昌先生“带个南瓜拜师父。”等故事。心灵被这些故事打动了,脸上也就又充满了自信的笑容。
附:篆刻常识 [刻刀] 初学可备大小适中的一把,能备有大小不同的数种更好,除选购外,可用废钢锉、废白钢车刀改制。为防滑手须缠以纱绳。刀尾宜磨成亦方亦圆,可崐作处理印面的辅助工具。 [印泥] 以西冷印社及漳洲的产品为最好。如果无条件可用一般的办公用品(但不可用海绵印泥)。印泥宜放瓷质印泥缸中,须常用牙质或塑料的印筋搅拌。 [印床] 初学用印床便于动刀,但熟练者常不用印床,以便执石之手灵活转动配全合受刀,印床有木制、金属制多种,自制印床价廉实用。 [笔墨 砚刷] 笔一般以5、6号圭笔为宜。刷子可用旧棕丝自扎,也可用旧牙刷、旧油画笔代替,用以钤印前刷清石章底部残剩的石屑。 [印规] 帮助钤印时定位的工具,类似于木工用角尺,可自制。钤印后印规暂不称动,如钤得不清晰,可将印章紧贴印规重复钤印。 [纸] 复印印稿可用薄而吸水的毛边纸、毛太纸等,钤印可用连史纸、薄宣纸。 [砂纸镜子] 磨印石开始可在废砂纸、水泥地上磨,然后再用砂纸磨至细洁为度。(可备铁砂、水砂粗细不同的两种)小镜子用来反照印文。 [印筋] 搅拌印泥用,可用牙、骨制品,也可用旧塑料牙刷柄,但不可用金属的。 [执刀法] 执刀如同执笔,一般是无定法的。各种执刀都有利弊。无非是适应刻者的习惯。看篆刻作品的好坏,并非观摹操作表演。但采用适合自己习惯的执刀法可有助于刻好印。我喜欢采用的执刀法,如同执钢笔。以拇指、食指、中指执定,无名指、小指辅于中指之后,角度约45。靠上述三指的关节收送,由右下方朝左前方刻去,运刀方向不变,象打拳一样便于向外发动。熟练后还可变换刀刃角度、方向,随意运刀加工细节之不足。 [选印石] 一是青田石:产浙江青田。最名贵的是“封门青”冻石,一般印石中以青田石最易受刀。 二是寿山石:产福建寿山。最名贵的是“田黄”,价同黄金,呈黄色半透明。 三是昌化石:产浙江昌化。最名贵的是“鸡血石”。因石质红斑鲜艳如鸡血而得名。但一般昌化石常含有铁质的砂钉、易伤刀刃。 其它还有浙江宁波的大松石、山东掖县一带的菜石、磨刀石(又称羊肝石)及目前开采的石源,很多采用爆破,故出售的普通石章往往有裂纹,还有以蜡填嵌裂口的,需要仔细选择。 [写印稿] 写印稿前须磨细面,如磨石时力度若无法均匀,会出现印面倾歪斜,须注意变换印石方位。 反写法:先将印稿设计透明度较好的纸上,翻过纸侧依照“反稿”用铅笔摹写上石,再用毛笔复写一遍。如临印,可将印谱倒头放置,在选临的印拓边置一小镜,即依镜中印章样摹写上石。印稿上石后,宜用镜子对照原作仔细审视,作进一步的修正。 水印法:先将毛边纸(或毛太纸等)复于印面,在手掌中压一痕迹,然后在纸透上压痕范围内用浓墨临写或设计印稿;将墨迹干透的印稿复于印面。注意固定不使纸石浮移位;用干净毛笔在印稿上施以不太湿的清水,再用干净的毛边纸吸干多余的水分;复二三毛边纸于印稿上,用指甲均匀地研磨后揭去印稿便成。如印文不清晰,可用笔稍加勾描掌握。水印法的关键是:经细砂纸磨平后印面残剩的粉质不要去。以浓墨写印稿,宜待墨稿干透以后再湿水,以微湿均匀为要,刻者可不断实践中逐渐改进方法。 [摹印] 在临刻前,我们应做一项重要的基本训练──摹印。方法是几乎透明但又不透水的描图纸工蒙于印拓上,用手轻轻压住纸不使移动,然后用小号圭笔蘸墨,或碳墨水、绘图墨水,依原印线条摹写。要尽量将每个字中笔划的起笔、收笔、转折这些最微妙又最能反映原印精神的细节,摹写和接近原作,同时细心体会,记住一些有规律性的东西,这对于以后创作是大有益处的。 摹印右列各印,白文摹字的线条,以细线勾边。如果用腊纸坯或透明又微透水的纸摹印,只要将纸与印花大小相等的印石在掌上压下痕迹,摹印纸与印谱间可衬托一层不透水的透明玻璃纸以保护印谱,摹下后用水印法翻印上石,并且用墨笔稍加修描,即可临刻。宜选工整一点的满白文入手。 [运刀法] 篆刻是书法与雕刻艺术的结合,故前人称刻刀为铁笔。前人谈刀法,名目繁多,近乎玄虚,实际上运刀法不外冲刀和切刀两种。 冲刀:以刀角须要刻之线条推刀向前,并用无名指紧抵石章边缘,以控制运速度,但这“冲”并非一冲了事,而要一节一节地冲,可免直冲不够凝重之弊,冲角度较小,约30左右。 切刀:执刀角度较冲刀直,至60左右,切刀所切线条较短,依靠角一起一伏,将长线条分段,以若干重复动作完成。因纯用切刀缺乏气势,一般宜冲切兼用,依靠全身之虚劲,通过肘腕运到指间,而不是靠手臀大动作来完成。 [刻白文印] 运刀又有单刀、双刀之分。单刀即一刀直冲而下(如果刻完后反过来,顺刀痕正中带一刀,略微带刻掉笔划中的一部分锯齿形裂痕,则可不致太单薄)。 刻满白文用双刀法刻去笔划,即用流水作业法将一方印分四次刻成:依次将横划的下部刻完,将石章转动180°。将横划上部全部刻完,轻转刀角修好笔划两终端。竖线也依上述办法两次刻成,最后收拾印边及部分不够之处。刻时“宁使刀不足,莫使刀有余”,因为不足可补,超过则不可补救。 [刻朱文印] 刻朱文印与刻白文相反,即留下笔划、印边,刻去除此以外的所有空地。也有双刀流失作业法,一印分四次刻法,最后收拾印边,剔去笔划、印边之外的残留部分。印不必刻得过深,刻刀须紧贴笔划,否则刻成钤出后令人觉得白文变细,朱文变粗。无论刻朱文白文,宜一次完成,即尽可能刻得周到,要刻出写写的笔意。根据印文具体情况随时调整运刀速度,转换刀刃方向和角度也很重要。大印要重而沉着,小印宜轻而流畅。切忌不掌握轻重徐使笔划断裂,或刮削重复致全印死板。一切须勤学苦练,方能心手相应,运用自如。 [临刻古印] 学习中国传统艺术,无论书、画、刻印,临摹是必经之路。秦汉印是篆刻史上的一座高峰,它的成就可以比之于唐诗、宋词、无曲。临刻古印开始主要选择秦汉印中比较平正、质朴一路的印以满白文为佳。到有了相当的基础后,也可再选择有特别的巧思或古拙奇宕一路的印,就象写字先临楷书,再临行草一样。办法是用水印法上石后,先以镜子校对,要力求写得与原印接近,刻好后,可用手指染墨轻拍印面,再同镜中的原稿核对修改。 [临刻名家印] 明清以来各派名家印,是我国辉煌的篆刻艺术遗产中的又一高峰。各派的不同特点在印章中方寸之地呈现出神采各异的风貌。临刻名家印,可根据“取法乎上”的原则,在徽派、浙派、晚清四大家(吴让之、赵之谦、黄牧甫、吴昌硕)及其他如赵叔孺、赵古泥等名家印中选择接近自己性格的一类。初学一般宜选临工整一点的。朱白文都要临,同样也要熟记特点,仔细比较,学以致用。 [检查临刻效果] 临刻印章,一般不能一次奏效,尽管刻时小心,或许还会有不到之处。这时可用于指薄蘸墨的轻拍印面,然后用小镜对照原印,寻找不似之处加以修改,努力做到酷肖原印。并可用敲击、研磨等手段摹仿原印的残破效果。对照原印的过程是提高的过程,要花全部时间的三分之一来研究对照。 前人说:“小心落墨,大胆奏刀”,修改是次要的。如果是创作,则更应把精力化在构思章法上,章法不好,全印失败,再怎么也改不好了。 以后在写印稿时要做到:印写得不满意,宁可磨去重写,也不随便动刀,如该印实在写不好,不妨留作下次选用,这次可别选一方印练习。 6/19/2006 乞儿的早餐一
买了东西回家。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裹着粗布围巾的老奶奶探出花白的脑袋莫名的盯着我,干枯的手指着楼梯口的奶箱,问我奶收到没,我不好意思地摆摆手,我没有订奶。她无奈地摇摇头,缺德鬼,连奶都偷。 “啪”防盗门紧紧扣住了那无力的埋怨。 早餐贩子扎堆地紧挨着忙活,行人经过时顺便吆喝两声,春卷、包子、稀饭、油条、茶叶蛋。桌子上凌乱地散着粗瓷大碗,陌生的人围在一张桌子上盯着碗里的稀饭吃得香甜,邻近的胖子糊了一嘴的油。另外的一对男女一本正经地讨论着油炸食品的危害,油条的致癌物质多么多么的高,老年痴呆的隐患因素,垃圾食品,那以后少吃为宜等等,抑扬顿挫。老板没有表情,习惯性地翻滚着渐渐脆黄的油条,周边的食客反感地紧簇眉头,丢下夹着油条的筷子,干瞪眼。 这时,一个孩子突兀地闯入我的视野,约莫七、八岁光景,乱七八糟的碎花布头裹着瘦小的身子,黑红着脸膛,头发胡乱地凝结趴在头皮上,污垢丛生,脚上趟着双脏兮兮的球鞋,已辨别不出原本的颜色,球鞋显然是大了,以至他走起路来近似踉跄,跛腿的模样。 可以肯定他的出现是绝对的不合群,任何一个看到他的人绝不会再瞅一眼,而刻意地把眼神挪开。他一直呆在不远的地方徘徊,眼睛盯着一张张桌子,一旦有人撤离,他就箭步冲过去,在老板还未来得及收拾残局的刹那工夫把食客余下的剩渣一扫而光,然后用袖子抹抹嘴在老板的谩骂声中跑开:“滚远点,不知羞耻的家伙。” 没人在乎他的存在,而他确实存在。 剩渣填不饱他饥饿的肚囊,小男孩往返了几趟,逗得胖子举笑不止,胖子望着搁置在餐盘里的包子和油条打起了饱嗝。他即将成为一个伟大的施舍者,乞儿将由此受益。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胖子摊开粗壮的双腿拖在地上,盘子往外推了推,示意着小男孩这将归他所有。 球鞋擦着冰冷的水泥地声线令人有点不舒服,孩子怯生生地一点点的挪动,一点点靠近,头耷拉着,眼睛却盯着堆满怪笑的胖子,双手掰来掰去。近了,才发现孩子的左眼有点残,半睁半闭,拼命的眨动的右眼泛着迟疑。孩子的手几近挨近盘子的时候,胖子眯合着小眼睛,右手捏起包子晃了两下,停留片刻随后丢在脚跟前,笑又堆满油腻的脸庞,浮动较大以致脖子上的白肉来回打颤。孩子迟疑的眼神黯淡下来垂落在地,身子颤抖,手不停地揪着衣襟。窝在桌子下面的土狗跃身把包子衔起,躲在一旁一口吞下。孩子闭上眼睛,掂着脚走开,脚步更加深浅不一,参差不齐…… 嘎然而止的气氛又开始活跃,胖子成了众矢之的,其他的食客议论纷纷,声音压得很低,道德指戳着良心,道貌岸然者早已千疮百孔。胖子似乎觉察到了端倪,收起脸色扭头扫了众人一眼,无趣的走开,压抑的批判洪亮起来…… 风拉长了乞儿的影子,弓如弯刀,无尽的批判拯救不了的孤独,旁观的人儿又该做些什么?“乞食者你最好给他实惠,乞财者你直接丢给他一个冰冷的馒头。”朋友曾经的言语这时是如此耳熟。我不得不朝着孩子的影子追去,拍了拍他单薄的肩,他露出怯生生的眼神,我冲他笑了笑,把拎在手里的面包递给他,并掏出一张崭新的五十元钱塞进他的口袋,温度是有的,只是寒了点,然后快步地离去,我不敢再看他。 风拥抱着我,阳光明媚之日,谁的良心被狗吃,有点可悲。 我从没施舍过,但乞儿的早餐不该耻辱来买单。
二
第二天,打算睡个懒觉,却不想被楼下的吵闹声催醒,瘦弱的阳光掺杂着玻璃或者是家具摔落的稀里哗啦碎了一地,不满足的人儿总是在鸡毛蒜皮的争吵,愈演愈烈。索性甩开枕头立窗而望…… 乞儿还在等待他的早餐,折来折去地奔忙。很心疼,那场景却又是我所希望看到的。矛盾造就反差,他是那么的瘦弱与无知,不得不寄生于此,却又是那么地辛酸与疲惫,生命力强如绿萝,即使没有阳光,只要些许水分便可存活。 生活就像块发酵的臭豆腐乳,好者穿巷觅之,恶者掩鼻而过。 楼下开始嘈杂,丢奶的老人与声音浑厚的送奶工展开了口舌之争。老人怀疑他渎职少送了他家的奶,重复来重复去的埋怨,送奶工态度柔和而坚定地解释奶是他亲自投进去的,不易而飞他确实不知晓。僵局持续了大约五、六分钟,嘈杂的楼道传来婴儿的啼哭,立马打断了他们,争执不了了之,随后楼道立即安宁空荡起来,只有风在乱窜。 这时才七点差五分,我下楼跑步,孩子见到我头也不回地跑开,小脸红红。 天还较早,乞儿饱了没,不得而知。
三
天还没亮,楼下的争执又起,声音有点错乱。 与昨日截然不同的是,言语的双方并无明显冲突,大概是丢奶之事已水落石出。天已经雾白,楼道依旧很黑,魁梧的送奶工猫着腰揪着蜷在墙角的黑影,另一只手抵着他的脑袋,操着粗话辱骂着,唯一让他心情愉快的是蹲守半个来小时终于抓到了偷奶的贼。老奶奶两腿错立在旁边气急败坏地数落,你缺德不缺德,奶你也偷,那可是我家宝贝孙子的早餐。 我靠近他们以便看清蜷缩在墙角那团黑影的模样,我不敢相信这一刻乞儿的存在,他就是那团萎缩着的黑影。身体拼命地打颤,死死的蜷着以保护怀里的东西,掖的很紧,别人休想掠夺,不难想象他偷了别人的早餐,那份本属于老人孙辈的甜点。 “赶快把奶拿出来,赶快”,送奶工厉声喝斥,孩子不停的抖。老人耐不过,心也软了下来,让送奶工撒手,算了,随他去吧,他毕竟是个孩子。 对,他还是个孩子。 我扯过送奶工冰凉的双手,孩子窝着的身子伸展开来,顿了一会缓过神来,猫着腰从老人的胯下钻出来。 奶瓶碎了,奶摊了一地,墙角洒着乞儿的泪液,一串省略号一直随着孩子的脚步声延伸进城市的底层…… 乞儿,没有早餐。
四
上班起个大早,楼门口的奶箱焕然一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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