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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2006 错世·枉生花红残 我一直都是这样若即若离的女子。 生于风尘,却对一切纷繁之事冷眼相加。所以注定只能成为如此的花,洁白过分了些,隐隐的绿意浮现出来。 白日里从不与周遭佳丽争什么颜色,只看那些蜂蝶,上下左右。偶有近我,须臾之间便离去。一向厌恶浓妆艳抹,习惯缀几点露水,尔后在月华大盛的时候,化作人身,着白纱衣裙,青丝带子系了,泉水畔形影自怜。 无可相扰,倒也自在。仅是在心愿如此老去之时,不自觉的,生出几分轻叹。忽觉眉头稍紧,也只能作一丝浅浅的苦笑。 前世因病夭折,上天好生便允我做一朵花。一季时光后便又可投生为人。司命神嘱我,几世功德换来我一次时机,若静待,必有佳音。 也罢。不过刹那,如此已是甚好。虽遥遥却也有期,山野之中光阴虚度,转瞬秋风已起。 遇见他那日,便察觉到了风中的沁凉。 应该是迷路之人,那件暗绣金缕的袍子已经被划开几道口子。想来当是富贵人家,落魄仍然神情倔强,腰间佩饰光华内敛却更显稀奇。那件破了的袍子,单是将其上的金丝抽出,就价值不菲。 心下琢磨如何掩蔽自己,不想浑身一热。那眼光直直定于我身,躲不过,终究被他发现。 那挥舞着披荆斩棘的手臂凌空停住,我心中莫名的紧张。他顿了顿,整理衣衫走来,蹲下,啧啧夸赞,好一朵白牡丹。第一次有人离我如此近,心中狂跳不止,不知此人意欲何为,他却误解了我的浑身颤抖。笑语,此行虽艰难却遇此奇葩,连花朵都通我心思,莫不是缘分。 下一步,从怀中掏出一方质地上好的丝帕,开始小心翼翼地刨着我足下的土壤。 他竟是要将我挖起的。瞬间心急如焚,因无月光,无法变为人形措辞解释或干脆逃走。眼下,我只是一株将要连根拔起的花,如若把玩够了,被弃之一旁,不用一盏茶的工夫,便会香销玉殒,魂飞魄散。 愈是恐惧愈是颤抖,心中大呼司命神欺瞒。莫非今日难逃劫数。又见他将那手帕平铺右手展开,左手轻轻提我纤弱身茎,待我离土,迅疾用手帕裹住根须。这般折腾,一朵花就亭亭落落在他手里。这人却更加过分将我收入其怀中,原本已觉刺骨寒冷,此刻又如猛火钢针钻心,冰清玉洁之身,受此污辱,又怒又羞。觉其飞奔起来,只求快一点的凋落颓谢,早早结束这多舛的薄命。 不晓得他是如何找到出路,却将功劳全归于我。对身边的人说,幸得遇见此花,那样的险地生得如此脱俗,必有灵气,方可助我平安归来。此时我正从昏厥中渐渐清醒,见他端坐于不远的厅堂,身旁一红衣女子正体贴照料,拭面端茶,细致入微。不时别过脸去轻咳一阵,那孱弱的身子便止不住地抖动,料想必定有疾在身。不是甚凉的天气,衣冠已厚,脸色仍是苍白。 不觉心生悲哀。自己前途未卜,生死已定,还有心思可怜他人。身未死,心先老。只得寂落等待。 天地已经变了光景。我安在的土壤更加肥沃,只是周围恁多的玉石雕栏,不行动,亦觉身陷囹圄。再瞧见那些富丽堂皇的厅室,不见其深,单是外面朱漆柱子和彩绘镏金飞檐,就可证实当日所料为实。果然是富贵之户,就连四周的花草,虽与别处娇美相当,却从骨子里透出那么一股清高优雅的气质来。 还好,就算换了世界给自己解闷。在哪里,都是一样将去。 而那女子,纵是重病在身,平日里也会来看我。那脸上总是挂着一层霜样的颜色,态度却很谦和。会赞叹我好美,然后听得先前那男子称,我的红菱更美丽。那女子的脸上,会在此时,漾出淡淡的粉色。原来,这总喜穿红衣的女子,叫做红菱。瘦削轻伶惹人爱惜。怪不得他看她的时候,那眼神里总有一种浓的化不开的关切,还不时将披肩略略收紧。这次不用揣度,他和她,必是青梅竹马。 微微酸楚,竟也羡慕起来,从来没有身受过如此之情,单单旁观,便要沉醉在里面了。 他擅丹青。不工笔,总喜欢以水墨淡彩画我。在房里不够,非要在外面摆出案子。天气渐寒,他不穿重衣,坐定便是几个时辰。红菱在旁替他研墨洗笔。不言语,只是偶尔相视一笑,便继续各自之事。早已觉得冷,我的精神已远不如从前那般好。经常昏昏睡去,大概气数将尽,也许不久,就会消失在世间。 而他依旧乐此不疲,不停画我。红菱总是在一边静静侯着,一日一日,脸色越发的难看,几乎见不到一丝血色。任由他劝,就是不回。 有时候宁愿自己快点死去,何以劳的这对才子佳人看中。 又是一阵咳嗽,重了许多。他扔下笔转身扶她,一个不稳,红菱口中喷出一蓬鲜血,洒在那画卷上,夺目袭人。有一滴飞入我的花心,瞬间疼痛无比。 红菱,不如我们用那个方子。 不行的,表哥,你如此喜爱,怎可因我而毁,何况我已经是病入膏肓。 可是…… 我这才记起,他曾经那样忧郁心痛的眼神。那为给红菱把过脉的老先生依稀说,若用冰糖少许,千轮草、菖蒲、莲子各五钱,白牡丹一朵煮成汤水,或许有救。 初雪。 他和她依旧来看我。只是红菱几乎要斜靠在表哥身上才能勉强立足。我已无力再盛放,早先司命神托梦于我,问我是否已经有了转世的准备。可我已经留恋眼前这对爱人数日,经常会想,我走了,他们该如何是好。一朵花的决定不需太长,要么停留逝去,要么转世重生。命运眷顾了我好久。这一次,是毁了一生,还是成全了一生。 那夜,司命神摇头离开。他不解或他了解,对我来说,全无意义。 用尽气力将身体尽情舒展,在冻结的空气中,一朵花簌簌盛开。明天,会有人拾起雪地上带有绯色的花朵。 我微笑,慢慢失去知觉。
白殇 二八之年,我嫁了他。 这个长我十岁的男人,南花城里最富有的才子,只提出一个要求。他的新郎服,须是白色。爹娘只看重那些如小山堆砌的钱财,怎管自古婚嫁,哪有着白衣之理。规矩却是人定,人又为财而生。我这个做女儿的,怎可再生事端。 吉日高堂。我偷偷掀起红缎盖头望他,果真一身白衣,红线绣了一片的牡丹和莲花。面庞如玉,浅浅青髭。一双丹凤眼神情淡定,却似乎有收不尽的忧伤。 声音沉稳,第一句话便说,我曾有过一个妻,去世已经数年。 心下一凛,不做应承。转念又觉无甚不妥,却知晓他对已逝之人的思念,该是如何的深切。我不多言,既为人妻,当守妇道。无事便翻阅史书,刺绣烹饪,再者就立再他一旁,跟他吟诗作对抚琴。 最爱看他画画。尤其是莲花,红莲。细巧工笔雕饰,似乎那每一笔,都含有心意。可他始终不换下书房里悬挂的墨色牡丹。不知原因,却看那水墨写意的时候倍感亲切。我虽不擅长,却也喜欢这样素净大气的画卷,脾性即是如此。 他对我很好。但感觉更像是在对待上宾。任何事情都要与我商量,从不盛气凌人迁怒他人。即使简单的外出也会告知去向。关心我却无宠溺,总是一口一个夫人如何如何。 我曾问他,相公可觉得我美。 他微笑点头,当然。 那相公为何不与我亲近,莫非不喜欢么。 他沉吟,缓缓答道,我只是怕,再次失去。所以更加珍视所有。 我听完,哭笑不得。 他爱花草。 常与我闲逛庭院,指点给我这是山茶,那是锦葵。皆是种植年岁不短的,季季盛开枯荣,没有变数。我问他对着正堂那方小圃里盛开的花,小小的花朵连成一片,殷红如霞,香气馥郁。他神色微微一黯,说,那是蔷薇。 蓦地,心被触动。此花生性想必温柔不失刚烈,与那些花草相比,自有一番如火如荼的热情和深沉。不过他缘何神情如此不自然。或许有难言之隐,也可能是我自己多心。他依然与我散步,只是经过那片蔷薇,脸色就会凝重些。 我也是爱花的。前几日京城的表姐托人来说要送几棵洛阳牡丹过来,没想到,几天就到了府里。 说来这牡丹也真是极品。每棵皆开四朵。红、黄、黑颜色各一。只是园中花草甚多,不知该如何种植。他出门去,要隔些时日才得归返。抬眼看见那片蔷薇,寻思这花,总惹他心情不快,不如换上这些牡丹,赏心悦目,更显吉祥如意。便嘱府里的花匠将蔷薇移植到墙边,搭个架子,让其顺势蔓延,也可算是一处景致。 如是做了,果真成效非凡。一时间,园子里多了不少生气和喜色。心下暗喜,只待他回来赞赏。 可我不但空欢喜,更兼适得其反的罪名。 他回府之日,我特意命人备好酒菜接风。他端起酒盏将饮,忽见那些牡丹,勃然大怒,琉璃杯子从手中飞了出去,哗啦一声,我心也碎成几瓣。下人们没见识过他如此火气,纷纷退下。我在一边噤声,心里万分委屈。本是好意,却招来大祸。 他没有多余的话,只是满脸涨红怒斥于我。谁让你动我的花,谁让你动我的花。 眼泪滚滚落下,心里疼得打紧。他瞧见我如此,便不做声。一杯接一杯喝酒。没人敢劝阻,待他肩膀一沉伏在了桌上,我才擦拭泪水,招呼下人将其扶近内室。 虽是难过,却可以体谅他定有隐情。便亲自下厨做了一碗酸汤,喂其喝下。为他宽衣解靴,看其入睡,自己坐在窗前,梳理心思。 正神往之时,他突然高声呓语,断断续续,我却听得真切。 红菱……我对不起你…… 不过一朵牡丹,我……吝啬…… 恍惚之间,我忆起曾经做过的一个梦。有一朵白色牡丹,遇见一个穿金缕袍子的男人。又如何放弃轮回,以自己去换那红衣女子的性命,但终究没能来得及,牡丹冬夜绽放之时,那女子也已归去。 我以为这是一个美丽而哀愁的故事,还把它不厌其烦地讲给我的女伴听。没想到在这种时候,难过得如此清晰。莫非…… 像是被什么击中一般的警醒,我记起前世那段忧伤。原来,那梦境正是自己的亲历,怪不得我会对这里的一切那么熟悉。旋即又想,他,到底心里孰重孰轻。他穿白衣,绣牡丹却又工笔红莲。 但,我究竟是在计较什么呢。 他这一醉,没有再醒过来。医生说他长年郁气太深,肺腑阴气强盛加上饮酒过度急火攻心,路途风寒更是雪上加霜,导致元气大伤。 我没有苦求大夫,无用的。此时我比谁都知道命运的安排。 我感激,是因为我仍然转世为人。 我伤心,是因为我记忆仍在,从一朵花到一个人,我所见的,皆是世间悲情。
青碎 我和菲是朋友。 在此之前,我的朋友观浅淡,或者说是很极端。天生冰冷天蝎气质,让我发觉自己有意识那一刻,就无法再相信任何人。 菲成为我的朋友,是因为她对我说,假若你是一只羊,你一定会首先发现狼来了。但因为你总是远离羊群。所以,你还是会被狼第一个吃掉。那时我浅浅一笑,然后呢。然后你就应该找一只比你胖的羊,并和她在一起。 所以我就和她在一起。一起看电影看到流泪,讲一个无比冷的笑话,两个人会有旷日持久的前仰后合。不喧哗,但会一起鄙视某过路之人身上的味道。 就做这些,很简单。在我的概念里,朋友在很大程度上可有可无的,只能发展成这样。所谓的无话不说亲密无间,不过是为了一己私利。打个比方就像是给一个垃圾箱盖一所房子,无论是多么美丽,都会被称为垃圾回收站。不去碰那些在印象里无法更改的东西,便可以轻松相处,仅此就好。 青碎出现的时候,办公室里的人都在为一份年度报表忙得不可开交。然后听见一个女子的声音。 请问,我要办理挂失是在这里吗? 循声望去,看见门口那个身着淡青色套装的人,长发披肩,脸上有甜美而谨慎的微笑。 正要应答,菲却先于我起身,径直走过去,说,请跟我来。 我有一丝不悦,似乎是菲跟我抢了什么一样。但实际上她也是做了她该做的事。只是她出门前回头对我那一笑,却是有些意味深长的挑衅。 都是心思细密的人,又同时做出一反常态的举动。不为别的,只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说起此事的时候,菲一改往日欢颜,神色肃穆。我们对她有一些感觉,是不是。我不能确定,但在心里默认些许。菲又说。她叫做颜青碎。颜色的颜,青草的青,破碎的碎。 青碎,青碎。我轻声念叨,仿佛一个旷世久远的名字,玲珑细致,但那姿态,却是要把什么,生生扯断一样。正如一句词的情绪,剪不断,理还乱。 于是,再次相遇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我和菲在去商场的路上,再次遇见了青碎。她正在书报摊前寻觅什么。三人见面打招呼似是旧时相识一样熟稔,又有多年不见的亲切之感。菲快人快语,占尽先机。隐约有一点嫉妒,后来发觉只要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同时做事,就会有不好的感觉,甚至会非常尴尬。只有青碎眨着大眼睛突然贴近我的面孔时,我才会高兴起来。 青碎老是问我,你总是在想什么。 菲这时候就会说,别管她。她是一只特例独行的绵羊。 我认为,她是故意在讽刺我的同时,表现她是多么的伶俐开朗。 从相识到在一起不过一个月的时间。青碎未婚,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她喜青白,所有的衣服全是这两色,菲经常嘲笑她是不是色盲,会把所有的颜色,划分为青白两种。 她只是笑笑,不解释。而我很自然的站在青碎这边,本是爱素净之人,看不惯菲总是将大红大紫渲染得那么至上。不想再忍耐的时候就不温不火回她一句,莫非小姐是世上唯一懂得美丑之人。 菲楞在那里,继而顺水推舟。某些人,确实不如我。 三个人在一起,关系是有些微妙的。发现自己总是很喜欢和青碎单独在一起。轻轻说一点话,很安静做事。菲出差的时候,两个人就签手沿着街道走出好远。然后寻觅一家清洁僻静的店铺,点一些素食,玉米笋尖,丁香小蘑菇,鱼露豆腐。再加两碗江南稻米。一顿饭的时间,大半天就这样过去,心里无比轻松。 有时会挑拣一些心里藏着的话说给青碎听,她总是一副我知道我早就知道的样子。一问,果真将我心思说得不离八九。不像与菲交流,尽管从来不说内心之事,她却总是很直率地打断,然后再就是一副什么都无可奈何的神情。从前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太过分,只是现在,青碎在那里,直接将菲比的粗俗不堪。 可笑的是我还怀疑青碎是不是情报局的什么人员,但又想,自己也不过是公司的小职员,有什么可调查的。只是这份神秘,让我与她更加难以分离。一个洞悉一切的人,带来的,是安心,还是不安。已经习惯那些潜移默化的交流,不费唇舌,自有懂你的人帮你做好力所能及之事,该是何等知足。 青碎,她是我的。 对于菲,只好一直平淡下去。有些话不说,更多是因为无话可说。时间久了,有些疏远,若不是为了青碎,觉得没有必要在一起了。但菲又会询问,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干什么勾当了。话里有话,半开玩笑半认真。我有些气愤,我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又为何向你汇报。 这样的话不能出口,一旦说出便是中伤。于是只做面皮上的蜻蜓点水。 没做什么,不都是等你回来。 真的么。菲接着皮笑肉不笑的这一问,让我更加厌恶。于是不理睬她,继续做手里的事情。心里气却不打一处来,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菲还有这样的小肚鸡肠。 可我,亦是不例外。 有的时候,看见菲和青碎在一起有说有笑,就会觉得倍受冷落。会觉得菲在制造一切机会分离我和青碎。我不知,青碎是喜欢我,还是喜欢菲。所以我也会问菲这样低俗的问题,你说,青碎是怎样一个人。 她会说,很好。 做不来这样模棱两可的人。爱恨从来如黑白一样分明。只是这样也容易受伤,被别人的无心,被自己的小气。 那日我自己从外面回来,看见菲坐在我的位置上摆弄一只小布狗熊,那是三个人一起逛商店时候,我和菲同时看中的,只有一个。最初我想让给她,结果青碎就在一边说,菲,我买来送给你可好。菲瞬间高兴得如同夜空的烟花。我立刻也来了劲,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娇媚,一下子从后面搂住青碎撒娇。 不行,你得买给我。我喜欢。 菲可能是有意气我,拉起青碎的手,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径自去付帐。青碎说,我买下来,送给你们俩好了。虽然是这么说,买回来以后我就一直不肯让菲碰一下。 现在我看见菲正在玩弄我最不想让她碰的东西。于是一个冷脸上去抢下,声音也变了调,谁让你碰的。 菲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说,这本来,就是我的。然后回到她的座位,表示胸有成竹的占有,根本就不屑于与我争抢。 有些恼羞成怒,一失手把熊甩了出去。 你认为我会在乎吗,你认为青碎会看得起你吗。整天把自己装扮得妖冶无比,不就在想在青碎面前显示你的不同。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的模样,来跟我争…… 菲冷笑着看我失态,一转身,我看见青碎站在门口,一脸担忧。 这是阴谋,在我无知的成全下,终于得逞。 从此便和菲行同陌路,除了简单的工作交流。跟青碎也是很少说话,看得出她试图劝我什么,但总是叹一口气,什么也不说。 菲依旧和青碎有说有笑,我的伤心,一点点被冷漠瓦解。 很早的时候让青碎做选择。如果要你选我和菲中的一个,你会选谁。青碎眼神明亮,轻轻一笑。 非要选的话,不如你们两个,选择我。 突然发觉每个人都是绝顶的聪明,自己则是傻的实在。原来真是离群的绵羊,别的羊膘肥体壮,我依然骨瘦如柴。就连狼,看都不会看我一眼。 一日黄昏。青碎在网上问我,是否相信命运。 我恰好对此深信不移。 那么我们来做个游戏,刚才在网络上发现,预测自己的前世。 她发来一个网页,尽管觉得有些悬乎,但还是按照要求填了名字。 算的是我们俩,前世的关系。 蓝色进度条闪动,网页列出了大篇的文字。将每个人都归属一种花草,我看到我自己,牡丹。不是很喜欢,太华丽,更喜欢青碎那一朵莲,如其名一样的脱俗。 她发过话来,我们前世是夫妻呢。 这边菲也旁若无人地嚷嚷起来。我前世还是青碎的老婆呢。不过倒霉,很早就死去,她肯定再娶了。 没回青碎的话。只是发给菲一条信息,你的前世,是什么花。 然后我看见屏幕上闪烁的两个字。 蔷薇。 这时隔壁的森过来,邀我共尽晚餐。我知道他喜欢我很久。这个温和的男人,身上一直是淡淡海风香水的味道,时常掏出一块蓝格子棉布手帕,擦拭额头。呵,用手帕的男人,还真是少见。我决定答应这次的饭局,用美食来填充一下我突然空虚的心灵。 发一条短信给青碎,半晌那边回过话来。今晚8点的飞机,将去国外,学习三年。 我拨电话过去,为何这样突然。 那边是她有些失落的声音,下午刚接到通知,能否来送我。 我无声笑起来,说出的话却是哽咽的。心里满是凄凉。 不了。你知道我不喜欢机场车站,保重。 那么…… 再见,青碎。 按下关机。抹掉眼角小小泪花。对菲说,我去和男朋友吃饭。 她看看我,微笑着点头,多吃点。 一直以来,我无暇顾及这城市的风景。却在今晚,在流光溢彩的霓虹里开始想念过往的日子。那些走过的路程,那些细微的计较,无论是疼痛或者幸福,都是弥足珍贵。 我相信,青碎。 我们还会再见。6/16/2006 蓝色地狱水妖是个忧郁而寂寞的女子。寂寞让她在二十四岁那年爱上了一个大她二十岁的男人。从平淡到疯狂,又从疯狂中寻求冷静,这种矛盾的爱让他们有点忧郁。 “如果你晚出生二十年,我一定会嫁给你,做你最美的新娘!”水妖这样对爱着的男人说。男人替她说了那句忧伤得让人心痛的话:“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男人也无限伤感地吐着烟圈:“上帝就是这般捉弄人!” 水妖是在那张她曾嗤之以鼻甚至所有人都不屑一顾的虚幻的网上邂逅男人的。当男人发来第一张照片时说实话水妖是极度失望的,可当男人说出他已经四十出头时,水妖又不得不感叹男人四十原来可以如此年轻。吸引水妖的当然不是这些,而是男人的谈吐不凡,因为男人是个作家,水妖也曾有个美丽的作家梦,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梦被她一点点遗失在风中,并不是因为忘记,而是一说到作家,水妖就会想到孔乙己以及许多像孔乙己一样落魄的文人。这年头,有勇气当作家的,水妖倒是挺佩服!也就是男人身上那种文人特有的成熟气质迷得她分不清自我! 水妖和男人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水妖喜欢这充满诱惑与暧昧气息的城市,这个城市里有很多像她一样寂寞的女子。男人在千里之遥的另一座城市用笔耕耘着自己的人生。人家说现在出的多是流氓作家,可水妖觉得男人是个例外,她读过他的小说,从他的文字里,水妖觉得他是个负责任的男人,正因为这点,她更放心地去爱,她不知道自己祈求的是什么,她那么固执地认为:爱,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水妖是个骄傲而美丽的女子,这种气质在网上更能体现出来。她的美丽并不耀眼,就像一杯淡淡的清茶,品出来的美!水妖喜欢人家说她冷傲或是妖媚,她总想像她的前世是条魅性十足的蛇妖,专勾男人魂的。她忧郁而深沉的言语迷倒了网上不少血性男儿,可她始终对身边的凡夫俗子不屑一顾,她深信有一天,她的真命天子会在某个最浪漫的时刻悄然降临在她的生命中,然后与她一起共舞美丽人生。为了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水妖一直忧郁而寂寞着。只是她没料到自己爱上的竟是一个年长她二十岁的男人!或许这就是命吧,有时水妖也会相信。 《地狱的第十九层》是水妖在为男人找几本书的时候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她的心“格登”跳了一下,对这种文字她向来很敏感,她根本不会想去看书的内容,她感觉一种阴森的气息扑面而来,似乎周围的人倾刻间变成了在地狱游走的幽魂。“嘀嘀……”手机的响声把她拉回了现实,是他发来的短信:宝贝还在书店吗?帮我找找米兰·昆德拉的《无知》与《玩笑》。水妖来了兴致,她总会乐此不疲地为他奔波,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她想,为自己心爱的人付出是多么令人开心的事。只可惜书店太小,他要的书都没有。 水妖失望地走出书店,想去更大的书城帮他找。只是时已下午,才想起自己滴米未进,而腿也像灌了铅一般。于是她去超市买了汉堡与饮料,算是午餐,一个人吃饭,她不习惯太正式。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想到给他邀功请赏一下,便发了个短信,啃完半个汉堡之后,一直静悄悄的手机终于有了回应:想到你独坐街头啃汉堡的模样,头发散乱,满身灰尘,我就忍不住想吻你,然后扛起你就跑,如果没有警察干预的话!他柔情蜜意的话让她忍不住飘飘然。恋爱是如此幸福啊,她痴痴地想,傻傻地笑出了声。 在来回涌动的人群里,水妖朦胧的双眼总会有意无意地搜寻着他的影子,她总幻想这千千万万的人海里,流动着男人的身影!然而一想到那个千里之遥的城市,水妖的心就嗖地一沉,急速得如一架出了事故的直升飞机坠入了万丈深渊。 “你说我们见面会是什么样子?”男人问。我会紧紧地把你搂在怀里久久地,然后松开,仔细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小妖精让我如此魂牵梦萦! “我也总会想,想你去机场接我。”水妖说“你举着一个大大的牌子,傻呆呆地睁大眼睛搜寻着人群里的美女,突然一个小女孩跳到你面前,睁大眼睛问:叔叔,你的牌子上怎么写着我的名字?你一怔,随即失望写满了你的双眼,这个日思夜想的妖精啊,竟然……” 水妖笑了,接着说:“然后你看到一位小美女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到你面前展开一个倾国倾城的笑容。就是这一笑让你心旗摇荡,语无伦次,你不顾一切地抱起小美女:我的小妖精,我终于等到你了!” 他们总会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在脑海里幸福地演绎着见面的情形! …… 男人知道水妖曾交过一男友,男人不知道水妖仍纯洁一如碧水池塘里出淤泥而不染的水芙蓉!他们在网上说爱接吻拥抱,男人每一句火热的语言都让水妖脸红心跳,一种从未有过的饥渴在彼此的内心热烈翻腾着,水妖想自己当时的脸一定很红很红,水妖想起正在上班,不能过于失态,便快速跑到洗手间,拧开自来水龙头用凉水猛冲自己的脸,才总算把心中爱欲相缠的火浇灭! 他们在网上的言语越来越热烈,而聊得越火热,彼此的心就越痛!谁都明白这种爱无论怎么往好的方面想,也都不会有好结果。 “我对你只有一种内心温柔与神圣的感情,并且从内心深处发出一种声音,一种想与你倾吐的欲望,我不能爱你太深,又不能不爱你,这滋味不好受!”男人对水妖说,“我这一生碰到的优秀女人无数,喜欢我的也有,而为何偏偏被一位小女孩迷得神魂颠倒!”男人苦笑着想不通。 是啊!水妖叹息到:“我也是一辈子都不曾想到我会爱上一个年龄大得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 然后他们就笑,有点苦。 这几天水妖失魂落魄,上班也心不在焉,水妖觉得她生命的意义似乎只为男人而存在。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有一个永久的守候,当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她带给你的不仅仅是惊喜,还有一种内心深处最深情的呼唤,或许那就是你心灵一生的期待!”水妖对男人说。 晚上,水妖收到男人发来的一连串的短信:“宝贝太想你!我已无计可施,我人已呆,大脑已断电,智商已归零,完完全全已成废人,一个白痴!”“我现在在街头走,碰到电视台一台长,他和我聊了很久,我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只是不停地握手,傻笑,他终于走了,很奇怪地看着我。” …… 真是个傻瓜,水妖想,你真让我心痛,我的爱人!水妖忍不住跑到楼顶,就在那明朗的月光下,拔响了遥远的另一端,那一头连着心爱的男人的热线。他们哭着、笑着,水妖想不到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有时也会傻得像个孩子! 见见面吧!两个心灵深情的渴望着,是该见见面了! “可我又是多么害怕伤害你!”男人感叹,“你是那么纯洁的女孩,在我心里,你是神圣的,而我,是个正常的男人,热血沸腾的男人!我不想伤害你,你太纯,太年轻!你应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什么都不能带给你!我也得对家人负责,他们已习惯于依赖我!” 水妖也犹豫了,自己真的要把一生交给这个男人?“而且我也不希望因我的爱而毁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曾经自己是那么憎恨插足于别人家庭的第三者!” 两颗心在拼命挣扎着! 为什么要让我在这样的年龄遇上你?!男人悲伤地叹气! 水妖收到男人发来的一张图片,那布满整个画面的蓝,蓝色的水,以及两个精灵身上蓝色飘动的衣裾,蓝色飞动的长发,还有那动感的拥抱和亲吻,让水妖的心“格登”跳了一下,就像在书店里看到那本《地狱的第十九层》的感觉一样。凄美的蓝把这段爱情动画演绎得如泣如诉,让水妖莫名地心痛! 蓝色地狱,这个名字在水妖的心头一闪而过。 水妖进入了蓝色梦幻,她看到一扇蓝色的门向她敞开,一个充满诱惑的声音在轻轻地呼唤她的心灵:进来吧,进来,这里有你所要的幸福!水妖不由自主地随着那声音走进了那扇蓝色的门,在里面她竟然看到了日思夜想的男人,水妖惊喜地迎上去,男人抱起小巧玲珑的水妖兴奋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水妖,我的小妖精,我要你做我今生最美的新娘!”优美的旋律悠悠响起,在这水蓝水蓝的蓝色地狱里,他们举行了一场最美的婚礼! 蓝色狱使开始宣读婚词:蓝色地狱是专为天下有情人而设,如果你们的爱情在人世间得不到认可,不能有圆满的结局,蓝色地狱可以为你们解决这一切烦恼。但是必须申明: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情侣,死后必须在地狱的第十九层苦渡一千年,受尽磨难。新郎新娘你们愿意吗? “我愿意!”男人和水妖异口同声地回答! …… “我愿意!”水妖喃喃轻语,“如果君晚生二十年,我愿意做你最美的新娘!”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水妖反复轻吟着男人说的那句诗词,怆然泪下! 4/3/2006 剑舞清歌一碗汤,映出了红颜无奈,告别了剑舞清歌。那碗汤,是寂寞的波光,是荡漾的心影。跨过了细水长流的孟婆桥,将前世的相逢一笑统统擦肩而过,将沉醉心湖的凝眸纷纷散入波影。留于自己的,是今生的信念。顾影自怜,人比黄花瘦。 为了前世的一个回眸,我辗转红尘,千年寻盼,只为了凝望时那个坚定的眼神。落破了千年的我,终托生于今世,化为一个妖娆的女子,如烟般飘渺,如雾般凄迷。前世起舞弄清影的生活在今生划上了句号,身体不再由着脚尖旋转,生命的意义不再是水袖轻飘,那些足尖上幻化出的舞步变成了今生跳跃在笔尖的文字。 一个以码字为生的女子,与其相依为命的只是一台响在深夜的电脑。而我的生活,便是由深夜开始。寂静地夜里,高楼里只透出我屋内的灯光,一闪一闪,明灭在幽远的长街。窗内的我,蹲在宽大的床上,用心敲击着每个文字。那些字,全是由泪水蘸着心中最深的痛而成,每写一篇,心里的痛就加深一些,脑海中关于前世的记忆便更深一些,那嫣然一笑定格在脸上,也藏在了今生的缘起缘灭。 凌晨的梦中,千年前的断章总是忽隐忽现。 剑舞清歌,水袖翩跹。将利剑舞弄的犹如银蛇飞天、流星落地的便是我。而我,只不过是王孙贝勒门下一个身份卑微的舞姬。以足尖的旋转、长袖的善舞来维持自己的生命,脚尖上流转的、水袖中划落的,都只是我爱剑的热情。 剑,是我的全部。剑舞,是我的生命。偌生命走到尽头,我必是随剑而去。宝剑赠英雄,但我是美人,依旧爱剑如歌。而我的剑舞,也非闻曲就起,只和着瑶琴才翩然而至。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琴的魅力,就在于一弦清一心。而调琴之人,必是懂琴之人,一指指应法,一声声爽神。我方能一步步踏点,一袖袖清心。 那天,我只是一个转身的工夫,便撞上那双痴情的眼,那双沉醉于琴音中不知归路的朦胧双眼。那琴声,犹如天籁。清亮恍若露珠落池,悠扬疑似鸟儿婉转。清凉的仿佛三伏天的甘冽,温暖的恰似数九里炉火。那琴声,正当当撞入人心,熨帖的如痴如醉。此曲只应天上有,我的舞步也随和着瑶琴飘摇起来。轻灵如花间彩蝶,翩跹似纷飞落叶。那一刻,是人与琴的合二为一,早已分不清是人随着琴而舞,还是琴和着舞而鸣。我们,是一个整体,人在琴中,琴在人里。 琴声由幽咽转为铿锵,终在一声骤响中嘎然而止。我的舞步,也于那铿锵声中划上了完美的句号。剑入鞘,回眸笑,情,在那一瞬间游走。电光火石过后,便是眼波心神的交换,那张脸坚定的望着我,琴声又缓缓响起。 那绵绵的琴声,似在娓娓低语着甜蜜动人的情歌,我柔情的舞姿,在传达心底最深的爱意。琴与舞的和谐,化为了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前世的爱恨情愁化成了今生梦中的点点残泪,梦醒后,总被前世的幽幽情深触动的哽咽难止。那段情,纠缠着今生,化成笔尖下的文字,萦绕在心头,撩拨着远古的疼痛。 痛到不能呼吸时,我便停止了继续写字。将白日里楚楚动人的容颜卸下,换上妖魅的面具出没在网络中的大街小巷。 一个妖精的出现,总是能引起众多才子的青睐。文字幻化成一只只妖魅的精灵迷惑着人们的双眼。才子总多情,为伊消得人憔悴张口即来。妖精,怎肯动了凡心,将那些风流都被雨打风吹去。 妖精的爱情,需是剑舞与瑶琴的合奏。 剑舞琴心。 仿佛前世的注定,将那个舞与琴水乳交融的故事完全呈现。孟婆桥那头的记忆还长久的牵扯着千年的情愫。离着一个ID的距离,感受着两人如火般炙热的心。我褪去妖颜,换上小家碧玉的容貌,与那个前世回眸的男子纵情畅言。 思念都化做缕缕清风,抚慰着不同城市两颗孤寂的心。爱情寄托于明月,照耀着异乡情人的脸。清风明月苦相思,这相思,承载着千年的企盼,承载着前世今生的爱恨。 每日深夜的相约,已成为彼此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程序。点击彼此的名字,发送彼此的快乐,接受的全是恣意绽放的爱的花朵。没有甜言蜜语的轰炸,没有虚情假意的缠绵,所有的一切,都在平淡而又旎迤的语言。轻轻的一句你好吗?就穿越了时空,回响在千年前的天际,将今生的重逢,点亮在繁星点点的夜空。 剑舞琴心。这个迷样的男人,竟是我企盼了千年,用心等待的男子。是那个与我琴舞合一的男子。是那个与我有着回眸一笑的男子。是那个与我缘定前世的男子。这个男子,在今生,注定要与我相交。 夜里的梦,变了画面。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赵瑟袂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此曲有意无人传,愿随春风寄燕然。忆君迢迢隔青天。昔时横波目,今作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 回眸的笑,凝结成了擦肩的泪。剑舞琴心,已不是前世用眼神及琴声给予我坚定的男子,他醉于红尘,恋于脂粉。家中已有妻室。他忘记了前世的百转千回,他等不了今生我苦苦的寻盼。 我愁肠百结,笔尖的文字不再跳跃,而是低徊着千年的恋歌,流淌成一条忧伤的河。站于河端,我弹指而笑,暮鼓晨钟悠荡千年,青灯古刹恍若隔世。我醒悟了,所有的生生世世,于轮回的瞬间都不过是擦肩而过。仅有的一次回眸,注定了修为不够,或许,这次的错过,便铸成了永恒。 河畔,响起了他幽咽的琴声,或许,这也不过是一场天意的告白。前世的舞者,不过是敲碎了今生的梦想,谁又是琴瑟中久远的灵魂? 晓风残月,只记下前世的缠绵。兰舟催发,牵动着今生的情怀。在今生的轮回里,我要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得到的,不过是轮回里擦肩而过的瞬间。 也许,所有的聚散,都只为着今生这一次无望的流泪! 1/11/2006 原是桃花绕磐石初遇段慕容,是江南多烟雨的季节。 还有三个人随同,均是富家公子的打扮,一路逍遥着走来。然唯独他像光,直直刺入我心,自此玲珑无怨,只期盼着回眸一望。 只朦胧的影象,望不清眉眼,却似命中注定,知晓这一场注定来袭的风花雪月。忽然之间,花颜怒放,连身上雪白的裙也颤颤的舞动起来。 再次看到他,是在亲王爷的宴席上,我身为皇亲被当作贵宾招待,刚刚落座,便睹见那一束光。一袭绸袍,两袖红尘,眉宇间亦沾染胭脂的气息。我的眼涩涩的痛起来,为攀延在他臂间的两名歌妓。 亲王爷家传的御赐酒杯被仆人捧着绕场一周,到他那里停下来,亲王爷豪爽的笑,段公子可谓风流倜傥天下无人能比啊,今天这敬酒的礼节就由你代劳了。 他不推辞,站起来接过酒杯,先为王爷倒一杯,陪着饮尽,然后在众人的喧哗中逐一行礼。我手中攥着落花绣帕,硬生生揪扯起来,动作表情均在心中一幕幕演习,只为着能够以最好的姿态面对他。我是自幼便姿色良好的玉玲珑,身在王家贵族,早已练就一番沉稳自如,所以并不虚心。但,他竟然只是漠然一笑,倾酒入杯,对饮,转身。一切不过一瞬间,别了沧海,亦找不到天涯。 我如颓败的花,软软跌坐在椅子上,看着他风声笑语的同几名烟楼女子嬉笑。 仪红院,粉黛成群,各具风骚。 递给老鸨百两银票,只用教我引诱男人的招数,这些,尽可归你。老鸨桃花般妖娆的腮红立刻亮了起来,眼角高挑,眸间似有朦胧的蛊惑,令人不忍抗拒。 段慕容,你会为我倾倒的。我笑着,随着姑娘们花枝招展的走进院内。 为我上课的是仪红院的花魁林宝宝。粉色珠饰锣衣,漂白纱裙,腰系青玲镂,不说眉目间百般妖媚柔情似水,单单入屋的姿态就千变万化,如初春细柳的清新夏日水草的悠然,又如桃花招展般的惹眼。我惊叹着世间竟有这般奇妙的女子,不禁自惭起来。 林宝宝挑着柳叶眉望我。骨内不乏媚气,姿色也相当艳丽,稍加调教定当十分出色。姑娘肤色偏白,应当配以颜色喜气的衣服。她从衣柜中翻出一件桃红色的轻纱长裙给我。再系上白色衣带,就完美无暇了。她一边指挥我换上一边满意的看着我。 青铜立镜,朱眉碧眼,青丝垂垂,腰如细柳,靓影亭亭。 我钦佩的看着她,林姑娘果然是眼光独到,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这般娇嫩。过奖,现在媚气显出来了,缺少的就是妖气。妖气可蛊惑心智瓦解毅力。一旦集媚气妖气为一身,凭再冷漠的男人也无法抵抗。林宝宝拿出粉盒为我面部添妆。桃色衣饰的暖加上淡蓝眼影的冷,无疑给柔嫩的外表添上一分妖艳,至于唇部,姑娘天生有着完美的唇线,只是颜色稍微浅显些,但不需要涂抹任何附属品,只消抿齿含上几下,就可渗出灵气。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我学着林宝宝的姿态摆弄腰肢,挑眉眯眼暗放秋波,效果却是十分奇怪。若要做到真正的艳压群黛,就不能模仿他人,我骨子里生出的就是一股妖气,故行走坐立都软如泥沙,旁人看来却不为过。而你的妖气是额外添上去的,若故意扭捏则显的不协。林宝宝得意万分的看着我说。你只消记住自己是最好的,心里想着便自然起来了。 多谢林姑娘教导。我对她的话十分满意,不觉对她沦落至风尘之地的命运感到不平。想姑娘如此冰雪聪明怎甘心在此荒废一生?难道没有意中人吗?我问她。我千方百计夺得花魁,丢弃名节,为的就是能与他有一面之缘。怎料入了红尘就再也无法回头,即使真心付出,对方也未必知晓。林宝宝满目萧然,语气也忧伤起来。 都说江南氤氲气息及大片妖娆的桃花是天上人间,为才子佳人构造超凡天地,更有众多诗句颂扬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 站在石桥上,撑一纸油伞,用林宝宝教我的方法嫣然微笑,迎面走来的他,振然立足,满眼惊艳。 段公子,又见面了。我柔媚的望他。这一面,看似不经意,内里却是精心策划,为了这个男子,我玉玲珑花费太多心血,如今总算守得云开。又见面?他不愧是花场里常绕的高手,只迟疑了一下便移开话题,姑娘可知昨夜桃花凋落多少?惜花之人怎忍睹花魂,更何况,细数花瓣的悲哀,是不能言语的。我垂垂低头,恍惚之间看见一片落红落白,那些凋零的桃花渐入春泥,携无尽绝望。这种景象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朦胧却又真实,常常令我半夜哭醒。没有缘由的。姑娘说的甚是。他从袖中折出一把纸扇,今生能够遇佳人相逢,是小生荣幸,这扇中的词请姑娘好生过目。说着将扇子递过来。流云似水,佳羽甲光,窈窕佳人,在水一方。流畅华丽的字型,似这个男人本身,习惯了金钱美人,习惯歌舞升平。我颤颤的念出来,心中有花一样的东西盛开。段慕容欣喜诚然,这才放下心来问我闺名。我答玉玲珑。玉玲珑,好名字,他笑道。我亦在笑,但心又沉沉的坠下去,坠入无渊地狱,他已然不记得曾经的相遇,如今他只是爱我的容貌,而这岁月雕刻的花终有败落之时。 段慕容在水乡边角买下一座精美的屋舍,名为水云间。石青墙壁,尖尖屋梁,满院青草,桃花妖娆。玲珑,这些满树颤抖的桃花都抵不过你一眸浅笑。他说,你不知道,你有多美。此时我偎着清池旁边的石头,轻摇纸扇,妩媚的笑,却并不作答。他折一压枝杆下来,满当当数十朵艳红的花,我接过来放在一旁,摊开掌心,一颗珍珠一样圆润的红痣呈现眼前。慕容,这叫做爱念痣,你可知道它的含义?我问他。他皱着眉思索了一会,摇头。爱念痣,它在掌心就像爱的人站在掌心。我微微的笑出了声,这是一种厮守的幸福。就像玲珑和你,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伸手楼他的脖,期待着听见沧海桑田,期待着真正成为水云间的女主人,他的妻。可他只是安然的恩了一下。连心都不为我跳跃。 4月,水云间的桃花似乎开的更艳了,一片片连在一起,沉沉的压下来,整个院子看着就像人间仙境,香气四溢。在清池洗梳完毕,插一朵花在鬓间,打算叫段慕容一同出门。却看见林宝宝轻步过来,花枝招展的对我一笑,亦是转身进入段慕容的屋内。不久便传出悠扬琵琶声。再看院内狂野的桃花就开始觉得惹眼,与我作对般的摇曳着。拽一朵下来,撵碎,心中满是悲愤。段慕容他终究不够爱我,不然怎能当着我的面与其他女子暧昧。一直到深夜,林宝宝仍旧留在段慕容房里,弹琴唱歌,饮酒对诗。原来她说的那个人就是他啊。段慕容果然厉害,惹得多少女子泪眼朦胧,连这般出色的林宝宝,也甘愿为他堕落。想着他的音容不觉心灰意冷,爱是场赌局,本来胜券在握,却突然杀出这么个强悍对手,女人之间的战争虽然无声却是最残酷的。如果林宝宝事先知道我是要引诱他,她还会那般倾力的打扮我吗? 林宝宝已然搬进水云间来。她入住的那天我坐在桃花树下闭目养神,听见吵闹的声音,望过去,只见林宝宝立在门口指挥几个苦力搬运衣柜,俨然一副主人的模样。 林宝宝到水云间的第一件事就是见我。约在清水池边。我故意换了件兰色的裙,稍加涂抹,自然别具风韵。她静然看我,姑娘果然聪明,知道打扮的雍容华贵,来告诉我这个家中的先来后到。当日你我情投意合,以朋友相待,却未曾想过,会在这里相见。我说,林姑娘过奖了,我应当早些准备为姑娘接风的。林宝宝笑着说,都这般田地了,你仍能够和气待我,只可惜女人一旦卷入爱恨纠葛,就身不由己。如果没有段慕容,我们定然会是很好的朋友。我亦笑着回答,如果没有段慕容,我也许不会遇见林姑娘。既然姑娘来了,就请好生伺候他,免得被别人抢去。话一出口,我自己也汗颜,此般刻薄狠毒的话在以前我是听也听不得的,现在怎么脱口而出?林宝宝说得实在有理,女人一旦沾上爱,就会变得莫名其妙。甚至……可恶。林宝宝微微一笑,丝毫不当一回事,恐怕是这种话听多了,现在已不见什么效应。姑娘,我爱段慕容足有6年,为了这一天,我付出了太多,是不会轻易放弃的。所以,抱歉了。她愧疚的看着我。一转眼却又恢复凌厉的目光。 我与林宝宝,注定为了一个男人争执不休,只一转眼,便沦落为敌人。势不两立的敌人。我做好与她对立的准备,鞍马齐全,只待出兵。而女人之间的战争,虽无硝烟,却需精密头脑,点点滴滴,谁抓住那个男人的心,才是胜利。 我们开始争奇斗艳,想必段慕容并不知晓这其中的渊源,我与林宝宝明争暗斗,终日为衣裙胭脂所奴役,然,林宝宝生来就有独特的气质,懂得通过变化万千来揪住他的日益增长的好奇。这样比着我便败落下来。 杭州会馆举行一场游会,邀请众多官家的公子小姐们赏花观水,我接到请贴的时候已近深夜,欣喜的拿了跑去找段慕容,却是空烛独明。他与林宝宝皆不在。心颤颤的痛起来,再回头去看院内的桃花,亦如春雨,悄然落下。一片,两片,三片,想起段慕容曾问我可知桃花凋落多少,如今我在数,亲身经历才知道。原来一个女子数桃花的时候,万千妖娆并不在眼帘,她只顾各自伤心。 独自去了游会,亦没有心情打扮,只想着困在他圈点的屋舍太久,该呼吸新的空气。谁料,竟然遇见林宝宝。她坐在湖边的平石上,垂眸不语,手里攥着一朵花的尸体。 林姑娘,你手中的可是桃花?我安然的笑着走过去与她讲话。是,自小我就喜欢的花,妖娆,艳丽。她眼间一丝忧伤恍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尽妖娆。可桃花即是红颜,红颜不过一张绝世的脸,岁月会抹杀掉现有的美好。我想起自己的遭遇,又看看林宝宝,心里恨不能令她老去十年。不会的,段慕容不会辜负我,我那么那么爱他。林宝宝红了眼。看看我的遭遇,你认定能锁住他一辈子吗?他甚至连娶你都不说。我轻蔑的看着她说,其实你跟我一样,不过他眼中一张美丽的皮具,随时可以割取。许是触了伤处,林宝宝发疯了似的揪住我撕打,这个我曾当作劲敌的女人,突然之间面目狰狞,皆是爱念造下的因果。我不禁冷的颤抖起来,一推手,她便直直跌入湖内。 林宝宝的尸体被打捞上来,头部被湖底石块撞出硕大的窟窿,血和着水不停涌出来,如她生前喜爱至极的桃花那般妖艳刺眼。而在她尸体不远处,是段慕容的影子,那个令她和我欲罢不能的男人,此刻,他搂着一名歌妓谈笑风生。原来一切生死不过如此,我脸上有了看破尘世般的笑容。 亲王爷因着同已亡家父的关系,鼎立营救,我从牢笼里出来,背负着情杀的罪名被人们指指点点。但是都已经无所谓了。 最后一次去水云间,斗转星移,瞬间万变。虽他还是他,但曾经属于我与林宝宝的记忆都被清洗干净,此刻水云间的女主人是薛家二小姐,一个才情并貌的女子。 鹤顶红天下第一毒的称号并不虚假,仅一滴下肚,肝肠寸断。我端端坐在一棵桃花树下,满树的落花化做腐尸,红了眼眸。然,我仍旧在这一片如血的红中看到了那一尊圣光。威严而慈祥的面容,他说,他是佛。 原来我与林宝宝的前生是两株相亲相爱的桃树,在那场残忍的干旱中,我将脚下所有的水灌注到她体内,她存活着,却日日睹着我干枯的尸体哭泣。佛说,你不必难过,前世她欠你一条命,今世本该归还。这就是命。我悲痛的哭出了声,那么今生我们要互为敌人?玲珑,你们与段慕容的纠葛也不止今世,他曾是一尊巨大的磐石,屹立在你与林宝宝妖娆的身影之下,仔细想想,是否已经爱念他千年?世间万物,怎一个情字了得?佛叹息着说完这句话,消失。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段慕容石造的心,任我们两株微弱桃树怎样情撼天地,都不能动容。只是自小便听说的人面桃花,磐石韧草,那些地老天荒的传说,难道也像佛所讲,怎一个情字了得?恍惚之间,林宝宝削弱的身影出现,怀里抱着大把大把的桃花,妖娆艳丽的冲我微笑。玲珑,她朝我奔跑过来。我也笑着应她。 天昏地暗,乾坤挪转,眼前突然一片漆黑,而我的身体感到无尽的劳累。困困的倒下。沉沉睡去。9/3/2005 心醉咖啡情缘那时候刚好下着雨,坐在“宾诺咖啡”落地窗前的摇椅上,看雨点打在窗玻上,敲出无数寂寞的雨花。 在爱尔兰咖啡浓厚的奶油下,咖啡散发出一种略带苦味的香气,我在翻看一本杂志,那上面有我的一个随笔《咖啡与威士忌的圆舞》。 我的思绪被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打断,我静静地注视着桌面这部分红色的电话足有半分钟,终于受不了它契而不舍的尖叫声,抓起了它,电话那边沉默良久,才有一声略带低哑的问候:“我已经第三次看见你一个人坐在相同的位置上喝着相同的东西了。” “哦!”我淡淡地应了一声。 “我坐在你的后面,要了一杯同样的东西,告诉我,这东西有什么喝头?”他的普通话非常标准。 我笑了笑:“爱尔兰咖啡的优点在于它比较含蓄,不那么张狂。” 一阵短暂的沉默:“解释一下。” “你瞧,在厚重的奶油覆盖下,威士忌和咖啡的香气已融为一体,当你能够感觉到它的香味时,已经是经过了沉淀和孕育的精华。” 又一阵短暂的沉默:“你说出的话和你的外形非常的不匹配。” 我忍不住问:“为什么?” “一般丽人多夸张,喜欢用‘哇噻’,配合她们的樱桃小嘴,的确风情万种。你不一样,你很美丽但并不浅薄。” 我笑笑:“如果你是在恭维我呢,倒还能恰倒好处,谢谢!”然后挂断电话。良久,侍者端过来一杯很漂亮的特饮和一只叠成船形的便签,我慢慢地展开,里面只有一行字:“你都不回过头来看看我长什么样么?想通了给我写信吧。‘13#’。”龙飞凤舞的一行字使我开始以另样的眼光看他,可惜他走了,只留下了他的信箱号:“13#”。 以后的每个周五,我都会在“宾诺咖啡”留言板上看见他给我的留言。如果天下雨,留言板上会留下:“‘207#’,看见风铃吧上那只奶黄色的公主伞么?你今晚就撑它回家吧!‘13#’”即日。结果当我略带得意地撑起那把伞时,才发现那居然是一把儿童玩具伞,结果可想而知,我白色的羊绒大衣变成了奶黄色。下一个星期五,“宾诺咖啡”留言板上又有他的留言:“‘207#’,抱歉弄污你的衣服,没想到你居然穿一件白色羊绒大衣,我省吃俭用一个月,赔你一件新的。‘13#’即日。” 那件新衣真是帅呆了,惹得“宾诺咖啡”里的促销小姐个个眼热,在她们关切的眼神关注下,我把标价扯了出来,这一下连我也忍不住“哇噻”了。如果只有千把块钱,或许我会结束这件漂亮的大衣,然而过于昂贵的价格令我望而却步,我把它叠好,交还给吧台,然后留了一封短信给“13#”,告诉他我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 那以后足有半年的时间,我既没有收到他的短信,也没有看见他的留言。 我依然喜欢在周五到“宾诺咖啡”去坐一坐,喝一杯爱尔兰咖啡或是一瓶爵士,听听音乐,写点儿东西,有时候电话聊聊天。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在雨夜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宾诺咖啡”,看雨花,品咖啡。 有时候我会想起那个神秘的“13#”,我至今不知道他长什么样。那半年的时间,我一直在写我的长篇小说《心醉咖啡情缘》,不知不觉间,“13#”居然走进我的小说,我的小说中有“宾诺咖啡”,有那个精彩的风铃吧甚至那把奶黄色的玩具伞,还有宫本——穿白色风衣的宫本。出于一种特殊的对“3”和“白色”的偏爱心理,我给他帕萨特定为白色,车牌号定为“33322”。不知为什么,自从“13#”送给我那件白色的羊绒大衣,我总想象他穿白色风衣。为什么当初不转过身去看看他呢! 进入5月,我开始不停地接到喜讯,我的第一篇英文小说将由美国最大的一家出版社出版发行,我应邀于5月中旬前往美国访问。接着,我的《心醉咖啡情缘》也被国内一家较有名气的出版社选中准备出版。 在踏出出版社大门的瞬间,我被一种成功的巨大喜悦所笼罩,我想我当时看上去一定是容光焕发,当电梯门在我面前打开时,我笑盈盈地居然搞忘记踏进电梯。 “小姐是上还是下?”电梯里小伙子善意地提醒我。“谢谢!”我忙不迭地跨进电梯,抬头打量间,竟发现他和我小说中的宫本有着同样造型——一袭白色的风衣,深绿色领带。“真够巧的”我心想,一圈笑熠在脸上漾开。“怎么一个人偷着乐?”他仿若我的老熟人似的。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你和我小说中的男主角长得挺像的。”他一下乐开了花:“你写小说?还有这种说法,说我长得像男主角?”我忽然捡回我所有的自信:“总有一天我的小说会被拍成电影的,我想象中的男主角就是你这个样子的!”“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着是不可思议!”我笑了,他问我小说叫什么名字,我告诉他叫做《心醉咖啡情缘》。 我们在出版社的大楼前分手,看他白色的风衣潇洒地从我面前飘走,我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5月下旬,我从美国飞回成都,中途在墨西哥短暂逗留,在墨西哥三天的功夫,我双臂被晒得又黑又红,在墨西哥机场,我托运了大包小包之后便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候机厅,那是5月的傍晚,候机厅里有种地区常有的潮润的气息,我穿着一袭及地的墨西哥土著长裙,斜条纹,无袖低胸,挂着一串在本地集市上买的长长的链扣似的项链,一根独辫子,使我看上去有几分异国情调。候机厅里充斥着各种肤色人群。 听到我的航班号,我随着人群走向登机口,及地的长裙使我行动很不便,我远远地落到人群后面,当我向安检人员出示登机牌时,距飞机起飞已经没有几分钟了。正待登机,我感觉一串重重的金属物落在脚旁,弯腰捡起来,是一串非常精美的钥匙,一定是旁边这位匆匆赶来的先生的,我举起钥匙准备还给他,那几秒钟的时间,钥匙在手心滑过的一瞬间,我看见一把非常熟悉的钥匙——一把精巧的,印有“宾诺咖啡”字样的信箱钥匙,我来不及差异,赶紧查看钥匙的背面,“13#”!我感觉心跳在加速,举着那把钥匙,我定定地看着面前这个皮肤被晒得黝黑的小伙子,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拼命在记忆中寻找——不就是那个电梯里穿着白色长风衣的小伙子么?他也在打量我,从我手中接过钥匙的片刻,他咧开嘴笑起来:“没想到是你,你在拍墨西哥风情片吧?打扮得这么性感迷人。”我笑了,找到一种久违的亲切感:“没想到你就是‘13#’。”我们的航班经过一次中转到达成都时已是次日的深夜。我们约好那周的周五在“宾诺咖啡”见面,然后非常洒脱地道“再见”,看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我心中涌动着一种莫名的忧伤。 我又来到“宾诺咖啡”,接连几个周末,我在“宾诺咖啡”靠窗的摇椅上等“13#”,他再也没有出现过,我试图在“宾诺咖啡”资料库里找到他的电话,却发现那一栏是个空白,我在一杯又一杯的咖啡中品尝寂寞的滋味。 渐渐地,“13#”开始淡出我的生活,我在渐渐忘却他的同时也找回了我往日宁静的心绪。时间飞快地流逝,眨眼间又到了圣诞节。 圣诞仍然是我一个人的节日。 “宾诺咖啡”的圣诞节几乎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我从喧嚣中逃离出来,想在门口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门口一溜儿排开的车一直排到周家桥头可谓壮观。正中位置一部崭新的白色帕萨特吸引了我的目光,它的车牌号“33322”,怎么这么熟悉? “《心醉咖啡情缘》”,我在心中惊呼,那是我在小说中给他安排的车和车牌号,他在里面,他就在“宾诺咖啡”!我冲进去,一股热浪迎面扑来,主持人“寻找灰姑娘”的话音刚落。我在人群中寻找他——“13#”,却不停地有人将“灰姑娘”的选票(一枝红玫瑰)投给我,当我怀抱一大束玫瑰从右边楼梯口下楼梯时,楼梯口的聚光灯一下全部打开,笑盈盈的主持人拿着无线麦克风走到我面前,宣布找到“灰姑娘”,我在掌声、尖叫声中走上舞台,去领取“灰姑娘”的“水晶鞋”——一套白色的时装外套,主持小姐替我把那件时装穿上身时,掌声更加热烈,并伴有尖叫声,尽管在舞台的强光照射下,时装的色彩不十分真切,我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件时装——那件价格不菲的白色羊绒大衣。 我的酒水单以最快的速度从收银台提了出来,走上了慈善拍卖台,当主持人宣布我的酒水单起拍价为10元时,台下的尖叫声响成一片,竞拍价很快超过了我的消费——68元,接着节节攀升,当拍到380元时,只剩下两桌竞拍人,133桌和322桌,133桌一下从380元跳到600元,322桌犹豫了一下,竞价到700元,133桌毫不犹豫地追加到800元。 我十分优雅地坐在舞台的吧椅上,看着主持人宣布竞拍成功,凭着直觉我知道133桌一定是他。我用眼睛在人群中寻找,到处都是举着红玫瑰,戴着红色圣诞帽的人。舞台上的电话突然尖叫起来,迟疑了一下,我抓起了电话。很熟悉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不用找了,我在楼上。” 被意外的惊喜所笼罩,我的声音居然有点发抖:“我等了你很长时间。” “我知道”低哑的声音又唤起我对往事深切的回忆。 “我以为你……” “我一直在日本,今天才赶回来。” “我以为再也等不到你了。” “如果你再拒绝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那你真会见不到我了。” “……” “看见门口那部白色的帕萨特了吗,钥匙在你手上,你手中那捧玫瑰中有一枝白色的玫瑰,它是一把特制的钥匙。圣诞快乐!” 在主持人执着的邀请下,他终于走下楼梯,走向舞台,白色的风衣,带着些许沧桑的面容,看见他如此真切地出现在我面前,我忽然有种酸涩的想哭的冲动。 他走到我的面前,我们彼此细细地打量对方。这时,单簧管乐手和吉他乐手走上台来,一左一右把我们围在中间,开始演奏那只苏格兰老歌——旧日的朋友。他从主持人手中接过那个用玫瑰编成的花环,戴到我的头上,然后非常优雅地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台下的气氛由骤然的安静变为极其的热烈,我感觉自己快要融化在这沸腾的气氛中。 很久以后,当我们快要成婚时,我才知道他不仅拥有“宾诺咖啡”,还拥有两家非常成功的出版社。数年后,我们一起拍摄的电影《心醉咖啡情缘》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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